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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降价补差”:绅士精神?楼市怪胎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2月23日 09:35:54 星期四  来源:杭州网-杭州日报

  楼市怪胎

  2008年9月,九堡魅力之城首开楼盘降价之先河,引发众业主怒砸售楼部,闹得满城风雨。万科以一人之身顶住万千压力,为购房者奉献了一堂风险教育课。不料,时间已过三年,意欲降价自救的开发商,依然还需面对同样的“打砸售楼部”之困扰,而不得不祭出“差价补偿”的无奈之举。市场进步之缓慢、楼市之特殊怪象,让人心生悲哀。而人性化与道德感包装下的“差价补偿”,实乃市场经济下的一大怪胎。

  船小好掉头,无论是方正荷塘月色、还是华盛达阅城,以及青枫墅园,共同的优势在于:个盘、且已售房源甚少,于是为了避免势必会出现的老业主责难之压力,干脆做个顺水人情,在降价甩卖的同时补偿由此造成的老业主的损失,既回笼了资金又维护了品牌形象,大家皆大欢喜。

  企业行为,本身无可厚非。至少从道德层面,应该给予肯定。但是,道德上肯定了也就罢了,站在行业角度还是应该投上否定的一票,更要警惕其所带来的“示范”效应。毕竟,这并非是企业主动而为的慈善之举,而是无奈为之的下策,尤其是对于整个行业和市场规则而言是无益的。

  万科是第一个针对降价退房“维权”事件发布严正声明的开发商,对于前期业主提出的退房、经济补偿等要求,万科坚决拒绝。此前,龙湖、中海、绿地等在上海遭遇了同样的降价维权事件,也并未做出“补偿”行为。难道是因为他们身上流淌的道德血液比人家少吗?作为行业的领军集团,他们对品牌形象的爱护会更甚于小开发商,他们对业主的忠诚度更为在乎,他们也不傻。无非是,盘子大了,差价补偿成为了一件无力而为的事情,而且,作为行业的领军者们,更有责任与义务来维护这个行业的市场秩序与契约精神。

  即便是那些最凶的“房闹”,其实心里也未必不了解合同与契约精神,但是眼观今日的楼市,要求退房、赔偿的呼声依然此起彼伏,誓死维权的横幅还是频频出现,在这过程中,“差价补偿”的行为其实起到了间接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曾经直言不讳地表示,开发商补偿老业主价差,某种意义上就是让购楼者敢于高位出手,因为即使房价降了也有商家“补偿”。这实际上是给市场一个不怕降价的信号。其次,这是对购楼者不理性行为的维护,客观上鼓励了砸售楼部的行为,让人觉得房价跌去冲击开发商或有关部门就会得到补偿,或者以此为例要求开发商或政府补偿,这其实扰乱了市场经济乃至社会秩序。

  来自政府的声音也没有站在索取补偿的业主这一边。去年10月,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就此问题发表看法,认为如果在购房合同执行中发生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而如果业主们走法律途径,除非购房合同上买卖双方有约定,在房价下跌时可以退房或者退款补偿。否则,业主的这种诉求缺乏合同依据。2008年房价下跌的时期,各地都曾出现因房价下跌引发的业主诉讼案例。而颇具讽刺的是,这些纠纷最后都因房价上涨而消弭,当房价再次上涨时,业主们反而希望是自己败诉。

  当然,如今楼市,降价已然成风,新人笑,旧人哭,新购房者欣然入市,老业主们却心如滴血,这就是市场。情感上固然可以理解,“差价补偿”却大不必为之,别忘了,“差价补偿”是“弃约”而不是“契约”,是市场怪胎而非企业慈善。

作者:胡灵波 方张接 李坤军 编辑:张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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