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二手房个税按现有办法征收
  杭州“国五条”细则出台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备受市场关注的“20%个税”征收方案,终于有了明确说法。记者从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了解到,个税征收仍按现有办法执行。【详细
2013年杭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公布
  4月1日,杭州市住房保障管理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确认2013年度杭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详细
  政策是把双刃剑。就好比预料着“新国五条”细则公布后,或者即将出台的房产税都会让房地产市场未来遇冰。新政在某种程度上也成就了短期内的楼市,为原本就呈现“燎原”之势的杭州楼市“添油加火”。 【详细
  去年下半年,楼市开始触底反弹。今年初始,一月份全国百城房价环比上涨、春节楼市飘红、三大评级机构集体唱多中国楼市。在此情况下,楼市新政适时出台。 【详细

本网观察
  公告中提出的“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那么杭州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有多少呢? [详细]
  除了为赶政策末班车的二手房成交量井喷外,新房市场也出现了大卖行情。 [详细]
   3月楼市在等待“新国五条”细则落地之前,迈入了2013年第一个传统“旺季”。 [详细]
  3月12日,杭州市一次性出让包括6宗住宅用地和一宗商业用地在内的7宗地块。 [详细]
杭州“国五条”细则解读
独家连线
  3月31号,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扎堆出台了国五条细则,主要还是受时间的要求,因为上次国五条提到了,要在三月底出台关于国五条的细则。从各个城市细则上来看,北京相比更为亮眼一点。[详细]
  陈焕春认为此细则可以把他当做房价年度调控目标的公示,说起来他也算国五条中的一个细则,只不过不够全面,只针对房价的调控目标,其他都没有涉及。[详细]
  双赢机构总经理章惠芳认为:北京为房价最高的城市,调控本身也是调控房价,从这个角度来讲,对于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影响较大。新落地的细则中,北京是严格版的。[详细]
  杨董地产营销机构总经理杨怀东认为:“与其他城市相比,强化保障房以及土地供应,对销售价格严加管控。对于20%所得税,留有余地,只做出“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详细]
  杭州细则基本是国务院国五条的重申,在保障房上,把保障房的数量量化到具体套数,显示了一定的决心和信心。适时提高二手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抑制投资投机等都是以前就有提出的政策。[详细]
  国家的“国五条”框架发布时,作为业内人士只知道会有两个发展方向,也同时知道会有两个结果。国家“国五条”出台至今,虽然看似拉动了买卖,但实则是透支了未来数月至半年的需求。[详细]
视频关注地方细则
 中央二套:杭州发布“国五条”实施细则
 丁建刚分析杭州版“国五条”细则 中央二套:杭州细则对中介的影响
 浙江卫视:杭甬细则均未涉及20%个税  浙江七套:“国五条”搅动杭州楼市  浙江经视:杭州版细则相对宽松
部分城市细则追踪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及重庆、厦门、合肥、大连、济南、贵阳、天津等城市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及具体调控细则。业内人士指出随着这些细则的落实,此前一路上涨的楼市有望进入调整期,而一线城市可能率先降温。 [详细]
  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继续稳步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
  一季度公布全市年度供地计划;完善两代及以上成年人复合家庭住房面积核查口径。 [详细]
  广州“国五条”实施细则31日晚间出炉,明确2013年广州新房价格涨幅要低于该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细则同时对“限购”进一步升级;至于备受关注的二手房个税问题,细则指出将严格执行“国五条”的相关规定。 [详细]
  房价目标:确保2013年全市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杜绝通过补缴社保、多重户口等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发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限购、限贷政策中的作用。 [详细]
  《意见》要求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包括严格购房家庭资格初审,对购房家庭的住房套数进行核查,对各类证明材料或住房套数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居民家庭限制其购房;严格购房家庭资格复核,。 [详细]
  3月31日,济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均挂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五条进一步抓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济南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详细]
   31日,记者从南京市住建委网站上了解到,南京市“国五条”细则出台。文件重点是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内容中并未提及会征收20%的税。 [详细]
  进一步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增加有效供应,防止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详细]
  会议强调,房价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部署的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详细]
  3月30日发布细则,将在强调和明确已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差别化调控措施。 [详细]
  2013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详细]
  宁波市要求明确年度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税收和信贷管理。 [详细]
四次调控对比
四轮楼市调控对比 2013.2.20 新国五条 2011.1.26 新国八条 2010.9.29 调控措施 2010.4.17 国十条
首套房首付比例 —— —— 不分住房大小,一律要求首套贷款首付要30%及以上。 要求对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不分地区,要求各商业银行一律暂停发放居民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非本地居民购房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非本地居民住房贷款未做明确限制。
限购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只有后来北京版调控细则中采取限购措施,要求同一家庭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问责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未出台新政细则的要出细则,已经出台细则的要完善。 停留于空泛问责。
房产税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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