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本埠要闻
群租房房间 多得二房东都糊涂了
house.hangzhou.com.cn 2015年06月10日 08:56:58 星期三  来源:杭州日报

    一个仓库,被改造成了上下两层,划分成4个居住单元,被隔出了上百个房间供300多人居住,这些数据本身就足够让人震撼。

    昨天,本报报道了《群租房升级版!一个仓库隔成160间,住着300多人》,将群租房问题对准了梵天寺路里一栋不起眼的仓库改造住房。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跟随杭州消防上城大队前往该区域,了解群租楼内部环境,以及其整治情况。

    目前,这栋居住房已经通过约谈、定期排查以及例行巡查等方式,清空了所有住户,并开始下一步的内部改造。当地南星街道承诺,不久之后,这个曾经的群租房将改为商用出租,迎接新生。

    堪比“牢房”的居住环境

    这栋出租房究竟是怎样的结构?记者走进内部看到,如同大部分小区的单元楼一样,这栋连体民房被分为了四个居住区间,只不过各区间都相互打通。靠外侧的房间好一些,有窗户可以采光;而靠内侧的房间,则没有窗户。

    上城消防工作人员介绍,这里的房间房租各不同,从200元到350元不等,全部按照“户型”来定价。

    虽然住户已经全部搬离,但仍然能从走廊看出生活过的痕迹。每个房间里,到处散落着各种生活垃圾,一片杂乱。

    “该群租房内没有厨房,烧菜烧饭都在房间内或通道进行,并且外面停放了大量电瓶车和杂物,甚至还存在违章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上城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李康介绍,四位房东曾在约谈时透露,这样一栋群租楼,总共可以收到每年70万元的房租收入。

    房间太多,二房东也糊涂了

    出现在现场的还有一位中年男子,他手头攥着一叠纸张,表情有些愠怒,不停地向在场消防人员解释情况。周围有人悄声介绍说,喏,这个人就是4个二房东的其中一个。

    “我们是为了解决外来人员住宿条件,安全设施做得很好的,不让用煤气灶,配备灭火器,不就是人住得多么!”中年男子独自抱怨。

    但用“解决外来人员住宿”作为群租房的理由,遭到了现场消防人员的驳斥,“没有任何消防报警设备,仅仅配备灭火器是远远不够的。”

    这位姓王的二房东面对记者的询问,倒是蛮坦然。他说,这片区域本是一家医药公司的仓库,2009年公司搬走了,他和另外3人就出资,向当地玉皇村把这里租了下来。“哪知道还有两个承包人听说这里整改不到位要拘留的,全部不出现,还有这种事?”

    说到气头上,这位二房东翻开手头的纸,第一张是责令整改通知书,写着5月31日必须全部搬离;第二张则是租房示意图,密密麻麻地标着房间租户姓名等。

    “这个,54号,是我的还是孙X(另一位二房东)的?不管,反正现在都搬出去了。”这位二房东摸着头皮说。

    下一步整治将有大动作

    李康告诉记者,6月3日上城大队与辖区派出所、辖区街道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复查,梵天寺路54号最后一户租客已经搬离,彻底瓦解该处“蜗居”。

    记者也在现场看到,四个居住单元门口均张贴了多张催促搬离的通知单,其中最早的日期显示是5月12日。

    “我们走访得知,这里的租客95%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也的确存在找房难的问题,因此上城大队并未使用强制手段使其搬离,而是多次和玉皇村当地的企业和这4位房东进行约谈,告知具体违法事项、隐患危害和相关法律责任,督促其及时清退出租户。”他说。接下去,各整改方案也将同步推出。

    另一个问题是,梵天寺路54号今后将何去何从?周围还有类似的群租房存在吗?南星街道副书记徐国祥解释,该楼会重新改造,接下来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作为写字楼或创意园推出。

    此次出租房整治行动,作为区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的典型,上城区政府全面铺开全区出租房集中区域的挨家挨户整治,上门进行消防宣传,排查隐患。 进一步推进辖区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作者:朱明君 李维和 编辑:袁芳
更多>>  
揭秘全球最贵的十大豪宅 
 
郭德纲生二胎豪宅揭秘 
 
新世界豪宅排行榜 
 
阮经天购豪宅似将结婚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