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官方回应:楼市奖励新政尚无撤销计划 业内不看好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5月10日 09:02:11 星期四 来源:杭州网 |
曹旭东:中央不会允许它继续发展 (5月8日 杭州网讯 记者 渠潺)最近,一则名为《江苏扬州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房 最高达房款6‰》的新闻出现在公众的面前。瞬间, “政府救市”、“房地产市场回暖”这些字眼充斥着购房者敏感的心。那么,这样的一条新闻意味着什么、杭州又会不会出台同样的政策?就这些问题,本网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指数研究院杭州分院研究总监曹旭东。 曹旭东表示这个政策应该不会有好的发展前景。因为中央政府对楼市的调控并没有松动而是继续严格控制全国楼市,所以应该不会允许地方政府出头将一盘棋打乱。其实这个政策的出台,反映着地方政府一直以来的期望。一段时间来,各个地方政府都有做一些试探,但最后都直接被中央叫停,没有得到继续发展。如果此政策属实,中央政府应该是不会允许它继续发展下去。 对于杭州会不会出台奖励个人买房的政策,曹总表示,杭州肯定不会出台这样的政策。因为杭州的地方政府不会做出风险较大的举动,除非北京、上海各大城市呼声比较高,否则杭州不会做出头鸟! 相关新闻: 江苏扬州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房 最高达房款6‰ 昨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购房人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购房屋所在区负责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凡是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据了解,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而“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新华日报) |
作者: 编辑:张梦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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