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引发口水仗 是否轻松了法官轻慢了婚姻? |
house.hangzhou.com.cn 2011年08月15日 09:19:08 星期一 来源:北京晨报 |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8月14日本报A03版报道)。
这下谁也甭想动我的房啦! 不少网友认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同时由于简化了财产分割程序,法官容易断案,可能造成离婚变得容易。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首选由“富二代”变成情投意合的“潜力股”…… 质疑 难以改变择偶观 任何人也不能否定:一个家庭,在夫妇双方最初的激情沉淀之后,最终总要回到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平凡。当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成为普通人通过平凡工作勤劳上班难以获得时,“傍富”的观念始终会成为主流,这是毋庸置疑的。 认为婚姻法新规有助于矫正择偶观的观点,是错误地把所有离婚现象都简单地看成了“婚姻买卖”,认为造成离婚的原因主要是“非爱情择偶”——但事实上,任何一位女性择偶时肯定都不可避免地会考虑男方经济情况,这是人之常情。大部分离婚事件的原因都是多方面的,争夺房产所有权只是离婚事实发生后的一个本能反应,绝非离婚初衷。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说过,“法律是善良公正的艺术。”每一个法律规则本身都应该承载着生活规则和生存意义,都应该追寻“人应当享有什么样的生活”这一终极命题。理想化地说,和谐的家庭是夫妇一心不分彼此,精神上的互相支持,而不能简单地把婚姻生活看成是“财产合股”。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盖因家庭纠纷历来的裁判者都是抱着调解为主的处理方式,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最实在的作用只是简化了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程序,客观上造成了“离婚容易”的事实,它无法对婚姻价值观起到任何矫正作用,甚至,它还很有可能传达出鼓励夫妇双方“分清财产”的信息,造就更多的“协议婚姻”。 婚姻法作为规范男女家庭关系的民法,其主要职能应是“导引”而非“惩戒”,试图靠《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来惩戒“拜金”现象,完全就是一厢情愿,是难以取得好效果的。 武坤 支持 年轻女性当自强 当今中国的婚姻观念正在发生许多“悄然”变化。比如,过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只要双方家境相当就可以;或者两人“白手起家”,从头打拼,通过“原始积累”,不断创造和积累财富。而如今,很多年轻女性的婚姻观念是对传统观念“不屑一顾”,而是把未来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嫁个“好夫君”身上。比如,找个“富二代”,一结婚,房子、车子、票子都是现成的,什么也不愁,不用自己再去努力奋斗。即使今后婚姻发生变故、过不下去了也不用怕,至少能够分得一半的财产,过上“富婆”的生活。 于是乎,在这种观念导引下,许多年轻的女性把找个有钱人当作了步入“中产阶层”的“捷径”,当作了人生幸福的“起点”。当然,还有不少的年轻女性干脆给自己的“出嫁”开出了“价码”,给男方提出了“结婚”的硬件条件——没房、没车甭想结婚。 然而,这些颇为“势利”的婚姻条件,在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中,统统变成了“竹篮打水”。最新解释迫使一些年轻女性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的婚姻定位,冷静谋划自己的未来。如果自己不努力,不是去共同打拼积攒财富,婚前靠男方提供房子、车子,满足自己的需求,一旦婚姻发生变故,自己被“赶”出家门,将“一无所得”。 虽然,新的司法解释对女性“苛刻”了点,对男方“宽容”了些,但是这却是对当今婚姻价值观的一次积极“修正”,能够促使一些年轻女性转变择偶观念、婚姻价值观念,特别是摆脱对婚姻的依赖、对男方的依赖,自己努力打拼,实现和拥有价值。 |
作者: 编辑:张梦婕 |
上一篇: 房地产市场越调越涨的历史之谜
下一篇: 北京"卖地"房价最低者得 专家称可大范围推广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