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建筑不节能 不得参评“钱江杯”
凡是政府投资项目,或者行政划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文教卫体等公共设施,必须将建筑节能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必要条件;凡是由政府组织的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节水型等奖项考核评定,必须把达到建筑节能标准作为基本条件。昨天召开的全省建筑节能会上,提出的建筑节能措施相当煞克。
据悉,我省现有各类建筑近7.5亿平方米,其能耗约占全省社会总能耗的30%。按2004年全省竣工的城乡住宅面积计算,全省建筑能耗折合标准煤达到2110万吨。省建设厅的数据显示,我省仅有5.3%的新建住宅符合节能标准。“建设节约型社会,开展建筑节能已迫在眉睫”。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节能住宅外墙穿上了一件“棉袄”(外墙保温系统),头上戴了“帽子”(增强屋面保温),外窗采用了中空玻璃保温窗,因此居住在节能住宅内冬季会明显感到比普通住宅温暖舒适,夏季需要空调降温的天数相应减少。另外,因为有“外围”保护,从而有效解决了屋面渗水、墙面开裂等住宅顽症,延长了建筑物寿命,降低了维修的费用,“节能效果明显”。
全省建筑节能会上,省政府提出: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在建设项目设计和建造、改造过程中,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使用节能型材料,实现建筑节能。到2007年,全省50%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2008年新建的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其中杭州等大城市推行实施节能65%的标准。“今后,凡不符合节能建筑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钱江杯’优质工程评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1年以来,杭州市已创建了一批节能建筑的试点项目:潮鸣小区翔龙阁红枫苑22幢、嘉绿园11幢、杭州中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综合楼、余杭长岛绿园、清怡花园、金都华府、三里亭8组团砼小型空心砌块、桐庐富春农居等,节能建筑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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