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都措手不及。从媒体的报道来看,7月27日、28日、31日(29日、30日是休息日,地税局不办公),北京地税局前排起了长队,三天内,二手房总过户量达到了3660户,平均每天1220户。而8月1日,北京市的二手房过户量却不足100户。二手房的交易似乎一下掉进了“冰窟”。
强征个税对消费者影响并不大?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说,甚至有的人直接把房子放到我们那里,要求帮他找到买家,然后卖掉。但他同时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一个政策出来,熟悉它需要时间。”
税务总局108号文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北京市地税局在其下发的通知中称,如果能够提供完整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则按照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从征收额度来看,其实并不高,对消费者的影响不太大。”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监宫萍很乐观。她用一个例子说明——
王女士2003年以56万元总价在京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王女士为贷款买房,首付20万,以20年等额本息的商业贷款购买。从2003年4月到目前的贷款利息总和为57801.8元。此处房产是王女士贷款的首套购房,享受2006年以后的优惠政策。她现在决定以75万元的总价卖出。2003年王女士的公证费用为200元,评估费用为600元,装修费用7万元。
“因为王女士能够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照20%的标准计算,最终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17.64元。仅为总房款的0.669%。”宫萍说。因为装修费、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都是合理费用,要从房款中扣除。
房源没有减少,房价也不会猛跌
“由于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交易量肯定受到影响,这个月恐怕会下降一到两成。”金育松说,但是,从8月1日看,二手房房源量并没有减少,甚至还会上升。因为对卖方来讲,感觉是政府一直在出台政策加大他们的交易成本,风险越来越大。
对此,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殷丽娟表示赞同。“老百姓都期待房价能降。但是从中长期来看,北京市二手房交易量还会稳步增长,因为北京主要还是以自住的购房需求为主。其实这个市场上还是房源少,购房需求依然存在。”一手房的价格在一轮的宏观调控之后,不可能马上降下来,新房小户型也不可能马上在市场上得到体现。如果近期有购房需求的话,只能在二手房市场里面寻找自己合适的房子,该买的还会买。
“单纯从价格上看,二手房处于平稳状态。”宫萍这样说,108号文件带给市场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影响。北京市的房屋需求是刚性的,而且政府不会一下子让房价跌得很厉害。
据悉,二手房征收个税并不是新鲜事。2004年1月,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在杭州率先实施。当时的目的就是为了遏制投机、限制房价。然而事与愿违,9个月后,因卖方将税收成本转嫁到买方,使得房价反而进一步升高而不得不暂停征收。
同杭州一样试图以这种方式遏制投机的城市还有南京、青岛、北京等地,但均以失败告终。这个政策真的不对症吗?
据报道,上半年GDP的增长是10.9%,而“十一五”规划中定的标准是年均7.5%,很明显,前半年经济增长过快。
“经济增长过快,其中房地产市场投资拉动的作用很大,所以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分部副总经理寇海龙说,包括去年的国八条、九部委令,还有今年的国六条,包括北京市工商局定的住宅禁商,对港澳台人士买房的限制,都是对房地产市场本身的调控。出台政策,不是说要看到房价大跌,也不希望房价大涨,而是把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情况能够给调得比较平稳。
殷丽娟则认为,此次税务总局出台的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组合拳,“地方要根据自己状况,出台一些政策,抑制炒房又能使房源市场不受打击。”
国六条里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方向很明确。也就是说,可能大力打了你,然后会给你其他一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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