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卖二手房盈利部分征收高达20%个税的重拳出击,在最后关头又变成了温柔一拍。
8月1日起要强征个税,曾让二手房市场如临大敌,北京、上海等城市在新政实施前几天出现突击过户。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个税新政策之详细为历次之最,看来政府是下决心对炒房出狠招了。
但看似事无巨细的政策,实践中依然难以操作。为避免再次出现不了了之的结局,一些城市出台细则,本来是对差价严格征收的个税,却又出来一个变通,即也能采取对交易全额征1%至2%税率的方式。
这就给市场以钻空子的机会。哪种方式征得低,卖方肯定就会选择按哪种方式缴税。对于那些能赚取很高差价的炒房者来说,后一种方式显然比前一种方式轻得多。一套能卖100万元的房子,如果净赚20万元,按前一种方式征,需要缴4万元的个税,但如果按对全额征1%的方式,只需缴1万元。
变通方式很简单,只要说自己资料不全,难算盈利多少即可。哪些是真找不到了,哪些是假的,怎样才算找不到了,政府对此如何界定?口子一旦开了,政府想把关想尽办法变通的卖家,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
因为征收对象是炒房者最觊觎的收益部分,因此个税被称为是抑制炒房最有效的“杀手锏”。但现在政策的变通却给人这种感觉:不过就是在营业税上再加收一至两个百分点而已。那么个税抑制炒房的独特作用体现在哪里?
现在还没看到一些城市进一步的细则,除非政府能有办法把1%或2%的征收群体圈定在一个特殊的小范围内,否则,如果大部分卖房者都能按1%或2%来缴税,个税这个本来看似严格的政策,最终的命运将会是形同虚设。
个税,其定义就是针对“个人售房所得”进行征税,还是针对盈利部分征税比较符合政策初衷,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打击炒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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