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已经明确立法12年但一直未强硬实施的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征收提上日程,明确表示征收时间为8月1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税率20%。而根据《通知》内容规定:对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地方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日前杭州市相关部门敲定,未提供房子原值凭证的按总价1%征收。
至此,从5月份“国六条”诞生之日起,一直纷纷扰扰传闻将强制执行的二手房个税问题尘埃落定。
宏观调控,主要目的在于抑制房地产价格的涨幅。而一度泛滥的房地产的投机行为,是导致房价持续攀升的一个原因。众所周知,房地产投机行为要获利,需要借助房地产的三级市场,也就是“二手房”市场才能实现。去年出台的“国八条”,强调运用营业税进行调节,规定购买不满两年的普通住宅需要缴纳营业税,在今年的“国六条”中又将该年限延长到了5年。对房产转让所得征收个税,则不存在期限,无论何时购买的房子,如果有多套住房,只要转让都需缴税,将个税的调节作用覆盖到了所有的二手房。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有时具有一定的双面性。其实施目的和效果是否能够保持一致,还要视市场情况而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导致房价飞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于供求不平衡,杭州市场长期旺盛,北京、广州等地从去年底开始的房价飞涨,都与此大有关系。在预售期房供应量有限的情况下,二手房市场的供应量也是增加楼市整体供应量的一个重要来源,而且在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上,随着购房阶梯消费观念的逐渐流行,二手房市场将会成为市场成交的主力。根据今年2月美国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发表的一个报告显示,在美国全国范围内,二手房与新房的交易比例为3.22:1。
反观本次个税征收的预期效果,不排除给市场本身带来新一轮博弈的可能性。一方面,二手房交易所得税的征收,必然会直接压制投资需求,对减少市场需求有正面的贡献。另一方面,二手房交易环节征收过高的税费也将会不利于流通,迫使一部分房东改变对房产的处置决定(如由售转租),从而使得房源供应减少。在买卖双方对峙的过程中,不排除卖家在交易市场中因更具优势而转嫁税赋,当然更不排除买方观望的态度更加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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