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郑州龙鑫苑经济适用房被市直机关团购消息曝光后,又有相临两个小区也陷入此种境地。那么,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政府主管部门又作何解释?请看本报记者专稿——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龙鑫苑经济适用房小区被该市某直属机关团体采购的消息经媒体曝光后,经济适用房如何不再被权力染指的话题再次被社会舆论推向了风口浪尖。然而,经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临近的龙祥苑、龙杰苑两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同样存在此种“隐情”,参与团购者则包括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及其多个下属机构。
小区售楼部
竟然仅售1幢商品房
据了解,龙鑫苑、龙祥苑、龙杰苑合称“郑东新园”,占地30万平方米,是郑州市2003年确定的重点经济适用房小区,也是政府寄予厚望的郑东新区开发建设的第一个住宅小区。龙祥苑小区位于郑东新区规划中的商住物流区,四面临街,项目总规模14.62万平方米,开发商为河南世纪长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世纪长兴公司”),于2004年7月开建,现已面临全部竣工。环绕小区一周的门面房和相当气派的建筑让记者禁不住生疑:这是为长期被住房难困扰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建造的吗?
6月14日上午10时,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走进打有“CBD中央的心灵居所、精装现房即买即住”广告的小区售楼部。据售楼小姐介绍,此处确属政府规划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而目前只剩下23号楼的少部分待售房,且均为40至60平方米的小户型,记者随后以户型太小为由离开。
在小区的东门,记者与世纪长兴公司负责看场的一位职工攀谈起来。记者表示有意在此置业,而售楼部都是小户型,“你们小区就没有大房子?”他答道:“谁说没有,120、150大不大?”说着,向周围用手指划了一圈,“这全是!”记者赶紧问:“那卖完没有?”“前年就卖光了。不瞒你说,早就被省检察院和市房管局定下了!这小区24幢楼,检察院大概买了15幢,房管局买了8幢。这不,剩下那一幢23号楼在售楼部卖呢!”
24幢楼23幢被团购?近11时,记者满腹疑惑再次前往售楼部。售楼小姐竟然告诉记者,23号楼是作为商品房出售的,她还拿出了由郑州市房管局3月30日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者看到,许可销售的仅仅是23号楼,并注明“1层为商业服务,2-6层为住宅”。所谓的售楼部,仅仅是一幢商品房的售楼部。有一个事实是,同在龙祥苑小区内,被机关团购的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售价约1400元,而商品房每平方米最高则达到3200元,即同样的支出,普通市民买到的房子面积只是团购者的一半。那么,这些经济适用房怎么卖的,卖给谁了?记者求证受阻,只被告知:“那些经济适用房没有对外卖,是社会上的人到房管局认购的。”
14日下午,记者找到世纪长兴公司的办公处所,该公司办公室乔副主任称,有关负责人都不在,并拒绝提供联系方式,让记者直接到房管局,就什么都清楚了。当记者问及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做商业开发与现时政策抵触时,他回答说:“经济适用房是微利项目,开发商品房和门面房是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对于团购一事,他认为:“这可比那些腐败行为小多了,毕竟他们也掏钱了,又不是白拿。”
房管局长回应:
是政府优惠政策
“局机关人员团购的是龙杰苑小区,有100多套房。”6月15日,郑州市房管局政策调研室一位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说。另据了解,龙祥苑小区的1085套经济适用房的团购主体为房管局的两个二级机构和其他两个省级单位。
当日下午,郑州市房管局负责人王局长应约接受了本报专访。王局长表示,整个事情就是郑州市政府为聚集郑东新区人气对率先将办公场所搬迁至新区的单位提供的一项优惠政策,作为地方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的郑州市房管局并无不妥之处。
他分析认为,要历史性地看待问题,本世纪的前四年,郑州房市低迷,经济适用房位置较偏远、配套不完善、楼盘质量差,甚至一度出现打折都难销售的情况;而郑东新区在2004年还一片荒芜,企业和市民对入住新区发展和生活都持观望态度,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愿意担风险,怕建了卖不出去,况且经济适用房本身就不赚钱。郑东新园作为新区的第一个住宅小区,销售更难,在这种情况下遂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进行了团购预定。
王局长所说的政府优惠政策,即是2004年1月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原则同意市房管局《关于郑东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汇报》中提出的意见,已在市区参加过房改的家庭可以在新区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记者在该局向上级的汇报材料中看到,参与团购者大部分却成了“无房老干部”、“无房干警”、“无房职工”。
记者提出,2004年该小区开建之时,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房管局为何只遵守地方政策,却违背国家的相关规定?该负责人指出,经济适用房分为面向社会、拆迁安置和特困企业集资自建三种,而这些团购的经济适用房符合政府鼓励进驻新区的优惠政策,没有占用“面向社会”的指标,因此并不存在侵占百姓利益和变相腐败的问题。
那么,郑东新园小区到底占用了“面向社会”的指标没有?记者就对方提供的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4年第3号)上写的“全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确定为50万平方米,其中,郑东新区建设规模为30万平方米”内容提出质疑。该负责人看到“其中”两字表情变得紧张起来,认为此处措辞不当,应该改作“另外”。
郑州市房管局到底多少人参与了团购?该局负责人表示“数字刚报上来,未加核实,不便透露”。记者不知,面对占据城市相当比例的中低收入家庭,倘若自己率先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上舒适宽敞的“经济适用房”,他们能否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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