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套50万元的房子,向银行借贷30万元,贷款期限为15年,为房贷而支付的保险费为3000元。但是如果你在第二年甚至在半年内提前还清贷款,原本为15年房贷“服务”的保险费,却不会因此而全额退给你,通常只有1000多元。也就是说,这笔房贷险几乎是强制性缴纳的,这对贷款者而言,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过,这条曾经被中消协视为银行霸王条款的规定,将在杭州率先破冰。
两家保险公司将率先执行
记者昨天从杭城的保险公司了解到最新消息,现在杭州的太平洋财险杭州分公司和太平保险杭州分公司,正在与杭州某银行洽谈,废除这项霸王条款,拟订新的房贷险条款,改为以年为单位的缴费制度。通俗地说,就是房贷险也可以分期付款了。这个制度不日将在杭州乃至整个浙江推出。
据了解,太平洋财险杭州分公司和太平保险杭州分公司已与银行达成了初步的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方案相信很快就可以正式敲定。
借贷人将减少保费损失
太平洋财险杭州分公司已经修改了原房贷条款的第十一条,将“一次性支付保费”改为“各保险年度年缴保险费可按年缴纳”,具体的分期付款公式是:各保险年度年缴保险费=各保险年度期初贷款本金余额×1%。照此公式计算,房贷的金额最多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随着房屋贷款的按月偿还,其房贷保险金额也会随之逐年降低,自然保险费是逐年下降的。这样一来,借款人如果可以提前还清贷款,保险公司便可以退还较多的保险费,相比以前“一刀切”的计算方法,可以使借贷人减少保费损失。
楼市退烧致使“霸王”落马
在此之前,关于房贷保险费的“分期付款”方式的争论已经此起彼伏了,但这项“破冰”的条款迟迟未能浮出水面。记者了解到,主要原因是在于房贷险都是暗折暗扣,保险公司早早就将代理费给了银行和房产开发商,因为之前楼市的火爆,银行和开发商的姿态一直比较高,这才使霸王条款得以继续“逞威”。半年前,就有保险公司想推行这项制度,但银行方面的态度一直比较暧昧。现在,由于楼市的微妙变化,银行有关房贷的资金比以往紧张,而开发商也渐渐放平了自己的姿态,所以,对保险公司而言,“谈判”这项制度也就来得更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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