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在黄龙饭店,浙大房地产研究中心、杭州日报、广厦房产集团联合主办了以“城市拆迁”为主题的研讨会。房地产业的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开发商代表20余人参加讨论,另有30余名自发前来旁听的与会者。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广厦房产”在省卫校项目中遇到了实际问题,特坦诚邀请被部分拆迁户代表发言,并参与讨论。
城市拆迁,牵动众人心。
研讨会由浙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教授主持,该中心秘书长褚超孚发表国内外拆迁模式及经验的基本原则,罗延发博士对现阶段我国及杭州市城市拆迁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专题发言,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拆迁部经理王桂珍介绍省卫校项目拆迁方案。部分发言摘要如下:
卫校项目拆迁部经理王桂珍:广厦房产集团2001年以协议定向出让的方式,取得了省卫校项目土地,于2004年10月才拿到拆迁许可证。其中有旧城拆迁用地面积3275平方米,需拆迁房屋18112.48平方米。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杭州的房价经历了一个加速上扬的阶段,杭州各地块的拆迁工作均陷入困难局面。为此,广厦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制订了拆迁方案。
具体拆迁方案为:选择产权调换的住户,我司采取新旧房屋按照500元/平方米给算差价;为解决高层与多层公摊面积的焦点问题我们做出承诺确保住户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原来的公摊面积。考虑到拆迁给业主带来不便,我司在保证原房产增值的基础上再让利一块给拆迁业主,并且住户在新房扩方时可享受原房屋建筑面积的15%部分的面积按照2004年10月周边市场评估价9505元/平方米打7折(即实际为6500元/平方米)优惠扩方。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户,采用市场评估价的方法给予补偿,补偿价高于评估价。公司承诺,开盘时确保拆迁户安置房定位,让住户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不再为两年后的市场不确定因素而承担涨价风险。
拆迁方案能够得到了多数住户的认可,但仍有少数拆迁户要求过多的超值回报。都知道,只要我一户不搬,项目就无法顺利继续下去。
省卫校拆迁户徐先生:广厦房产自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做了大量的工作,进程较快。总体看,货币补偿、回迁安置等方案比较体现市场公平性原则,值得肯定。后期拆迁户,也要能够理解开发商的艰辛不易,被拆迁人也不能提出过分要求。否则先搬的会有不能如期回迁的担心。建议广厦对未拆迁人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时,对相关内容作进一步明确,让被拆迁人心中有底。
卫校拆迁代表邵如棠:广厦公司对省卫校拆迁力争按市场化拆迁进行,但并未完全到达双赢。房产已经私有化,拆迁条例要适应房产私有化的前提。我算了自己的几笔账,结论是:我拆了旧房换回迁新房,实用面积只能增加1平方米,但我还得付10万元。
省政府法制办张明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在房地产企业拆迁过程中,如何实现阳光拆迁?政府、开发商、拆迁户的三者利益要调和,政府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省人大法委尹林:拆迁和被拆迁人是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涉及的利益较复杂,作为政府,希望加大拆迁步伐,加快城市建设;对拆迁人而言,能够顺利开发项目;作为被拆迁人,希望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这三者的关系较复杂,需平衡三者关系。2001年出台的条例,但执行得不够理想,下一步将拟修订。
省建设厅江胜利:拆迁归根结底是利益问题,能不能保证绝大多数拆迁户的利益是关键,拆迁要成功,必须保证80%以上的拆迁户利益。拆迁补偿方面,完全按市场化模式来操作是不现实的,毕竟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三方的利益要协调好,把拆迁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开发商要算好账,项目是否可行。政府的土地储备制度、招投标制度都要深化研究。
戴和平律师:从法律角度来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利益矛盾,部分来自于政府。我国不缺少法律,主要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宪法很难落到实处。如果把宪法、行政法规、规章很好落实,我们的拆迁就会造福老百姓。
浙大周复多教授:从城市规划角度谈拆迁认识。一是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更新的需求。二,房屋拆迁不只是住宅的拆迁,还包括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三,拆迁要讲“合法、公平、互利、诚信、贡献”。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科学合理确定拆迁户安置地点和安置标准。
市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土地储备中心成立的目标一是节约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对土地运用不充分的对象进行储备,并不是为政府创造财富为目标。新条例出台,也同样增加了政府拆迁的难度。
滨江房产朱立东:拆迁户有难处,开发商也有难处。拆迁形势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受老百姓欢迎变成受阻;拆迁方式发生变化,由原来的野蛮拆迁变成较难的正常拆迁。两者都要兼顾,平衡点应该由政府掌握调控,政府的法律法规要与时俱进,根据现实情况及时调整,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绿城房产代表:拆迁是城市化进程的大问题,广厦案例矛盾在于毛地出让。现在市场已经日趋规范,毛地出让已经不多。开发商的利益没有保障的单位,政府在拆迁中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政策的尺度很难把握,绿城制定拆迁政策时,确实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首先考虑拆迁方案制订后,拆迁户会不会接受,会不会走?目前杭州各房产公司的拆迁标准都比政府制定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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