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起,新的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已正式开始实施。针对居民普遍关心的本次房贷政策调整有关问题,中国人民银行17日作了解释。同时透露,17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相应微幅上调。
据16日央行公布的决定,从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一个引人关注的变化是,经调整,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实为5.51%,比现行优惠利率5.31%高0.20个百分点。
对于当前时机调整商业银行个人房贷政策是出于什么考虑?央行有关人士表示,1998年以来,为了促进住房消费、拉动内需,改善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截至2005年2月末,商业银行发放的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达16508亿元,占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23%,对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期,房地产价格涨幅持续高位运行,2004年全年新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上涨14.4%,其中住宅上涨了15.2%,远高于其他各类物价指数的涨幅。房价过快上涨,隐含了潜在的金融风险。因此,有必要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从调控需求入手,引导社会对未来房地产价格形成较合理的预期。
央行有关负责人称,“这项政策调整对新购房居民的影响十分有限,对已购房居民也有一个较长的适应期。”他明确表示,“已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将到2006年初才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这位负责人解释,由于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信贷是居民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优良资产,考虑到市场竞争因素,多数银行会执行下限利率,预计实际上调幅度在0.07-0.32个百分点之间,因而对新购房居民的影响十分有限。
据悉,本次利率调整同样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7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相应微幅上调,上调幅度为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5年)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风险相对较小的居民自住性购房,商业银行可实行下限利率;对风险较大的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可向上浮动利率,以便更好地覆盖资产风险。本次恢复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正常利率管理,旨在赋予商业银行根据风险因素进行差别定价的权利,有利于其充分利用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完善资产定价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为确保商业银行正确贯彻落实政策意图,充分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各商业银行应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计结息方式、利率确定方式(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罚息水平及提前偿还条款等合同要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列示,保证借款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又讯 公积金利率上调,对购房者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银行人士昨晚表示,公积金贷款一直采用比较低的利率支持住房消费。此次公积金贷款自去年1月1日加息0.18个百分点后,又再加息0.18个百分点,但是,利率水平仍远低于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由于目前公积金贷款一个人最多只能贷20万元,所以这一块利率的小幅变化对购房者影响非常有限。
举个简单的例子,个人申请10万元,10年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调整后的月还款额为1032.05元,总还款额为123846.14元;调整前的月还款额为1014.83元,总还款额为121779.53元。每个月多还17.22元,总共多还2066.61元。(记者李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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