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对昆阳镇城北示范小区南区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昆阳镇城北示范小区南区地块位于昆阳镇汇水河北路和体育场路交叉口(详见规划总平图、红线图)。地块出让面积:77190m2;用地功能:住宅为主,兼容商业,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为30%(详见平规建函〔2004〕13号)。挂牌起始价为15000万元(包括土地、规划审批主要规费)。
二、挂牌时间与地点:挂牌时间自2004年11月21日上午8时至2004年11月30日下午3时整止,地点在平阳县地产交易评估所(昆阳镇联东路老土地局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事项:参加对象为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须经过建设部门审核)。报名与挂牌同时进行,截止期限为2004年11月29日下午5时整。有意竞买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另持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向平阳县地产交易评估所报名。
四、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昆阳镇城北示范小区南区地块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人民币,请于2004年11月29日下午5时前存入平阳县地产交易评估所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平阳县建设银行;账号:2216000001)。竞买者所交保证金可抵出让金,竞得放弃者不退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挂牌文件,文件请到平阳县地产交易评估所索取。六、联系人:蒋先生周小姐联系电话:(0577)23812016 23812021 139589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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