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家庭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房,这是国家建立和发展城镇住房体系的一个总体方针。作为最具社会保障性质的廉租房制度,它2001年就在杭州生根。据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共有11批、378户通过廉租住房配租制度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严格的申请条件
2003年7月,杭州出台了《杭州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其中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3年)。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是指家庭每人占住房使用面积,核定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户内人口包括:夫妻、子女以及同住一处的夫妻双方的父母亲;家庭成员中属农业户口的配偶、子女纳入核定家庭人均使用面积的人口数)。3.已领取市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困难)》的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有两种方式: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推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所在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基本情况;经区民政局审核后报市房改办审批。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交下列材料:廉租住房申请表;家庭实际居住人口(人户一致)的身份证、户口本、现有住房租赁证或产权证复印件;民政部门核发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夫妻双方及申请家庭人员所在单位是否解决住房或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证明;符合实物配租条件且属烈属、残疾的申请家庭,提供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廉租房(解困房)的几种解决途径
在杭州,与廉租房相关的政策还有经济解困房制度,政府接下来将使廉租房与经济解困房制度相互衔接。
一是适当调整廉租房的准入条件。由于申请条件过于严格,许多人难以通过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同时现行的经济解困房补助标准仍然不足以支持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家庭购买,导致一批既够不上廉租房条件又无力购买解困房的“夹心层”群体产生,随着廉租房供应渠道逐步理顺,将考虑适当调整廉租房申请条件,使两类住房相互衔接,彻底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是建立承租房居住制,通过二手房收购、旧公房改造和新建一批出租房的方法,用市场运作的方法低价出租给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困难户居住。而在廉租房的建设方面,既可继续在新建经济适用房项目中专门建设一批廉租房,也可以探索公房使用权定向上市政策,交易只面向具有经济解困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公房使用权的交易价格相比完全产权房要低得多,而且规定定向交易可以避免中等收入以上家庭进入这一市场抬高交易价格,使部分困难家庭可以通过购买公房使用权解决住房问题。
在管理方面,可以建立廉租房实物配租动态管理制度,它作为一种福利性质很强的政府住房保障机制,是对特定收入状况家庭的一种补助,随着时间推移,当收入状况发生好转不再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时,应及时进行清退和重新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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