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企业·楼盘
拥抱互联网思维,杭州万科如何领先?
杭州万科湖滨城市客厅正式开放,升级三好
house.hangzhou.com.cn 2014年03月31日 09:22:04 星期一  来源:杭州网

    “对于新的事物,我们只有敞开心胸去拥抱,然后才能理解;只有真正理解,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合适的距离。”

    ——万科集团2013年报

    2014年新年伊始,万科探索互联网思维的新闻几乎攻陷了地产人的朋友圈:关于万科造访小米、阿里巴巴以及马佳佳登上万科演讲台的消息不断被解读。而最近杭州V+club万科湖滨城市客厅正式开放的消息逐渐在业界传开,作为万科转型城市配套服务商的重要呈现,城市客厅将如何改变房产界的服务模式?或许互联网思维正是最新的答案。那么什么是互联网思维呢?对于杭州万科来说,互联网思维或许可以用以下五个关键词来诠释:专注、极致、便捷、透明、表达。

    专注住宅性能研发:全面精研城市人居

    以“让建筑赞美生命”为价值观,从“为普通人盖好房子”到“盖有人住的房子”,杭州万科经过多年的探索创新,专注住宅性能研发,全面精研现代城市人居对个体身心健康的意义,将万科好房子的标准发展至对日常居家收纳、饮水健康、全生命周期户外活动需求、社区日常生活配套、邻里关系、绿色环保以及产品的即时入住性等各种人居身心灵需求的全面考量。

    如万科住宅性能中的室内新风系统、直饮水等,正是基于人们对当前城市居住大环境的担忧,从而在居家领域上纳入的解决方案。而从玄关到房间再到厨房、卫生间等各个室内空间匠心设计的强大收纳系统,更是以其科学、系统、细致的可变规划,远虑了一个家庭从青年成家到孩子出生,再到孩子成长独立以至父辈进入老年等全家庭周期的空间需求,以“会生长的空间”于一室之内妥善解决了大多普通人全家庭周期收纳需求。专注研发,全面考量,系统化实践,正是万科一直在践行的标准,而这亦是互联网思维的核心理念之一。

    极致用户体验实践:开创城市客厅模式

    从乔布斯的苹果IOS系统,到雷军的小米MIUI安卓系统,无不在告诉人们极致用户体验即是好产品的王道。而极致用户体验,正是互联网思维的另一重要精神。杭州万科曾在2013年把“江南制造”博物馆搬进售楼处,开启了房产界极致用户体验的先河。2014年,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客户,把极致用户体验带给更多的客户,杭州万科又有了新的改革之举,将项目签约流程从各个案场中剥离出来,斥重资在市中心打造了集按揭、公证办理便捷渠道,以及缴款、网签、合同领取,并融合书吧、咖啡馆等一站式服务的“万科签约中心”——万科湖滨城市客厅。

    万科湖滨城市客厅的开放,不仅创杭州房产市场的先河,突破杭州楼市的服务和销售模式,改变杭州客户购房签约模式,并再次倡导了平等、公开、公正的普世价值在房地产业中的意义,也是互联网思维运用的一次重要实践。

    便捷、透明、表达:微信V服务体系

    除了专注与极致体验之外,互联网思维的精神还包括:便捷、透明、表达。与杭州万科湖滨城市客厅同步启动的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移动终端载体——“杭州万科V服务”微信服务平台。在这个微信服务平台上,用户可以迅速便捷的查看杭州万科三好住宅标准说明、以及查看杭州万科旗下的楼盘信息,通过如此便捷的应用,客户可以快速、全面地得到自己想要的讯息。而在“我的服务-工程进度”一栏则定期更新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用户可以准确透明地查看项目的工程进度。

    杭州万科V服务微信平台,还有一项重要的功能是提供了用户互动表达的窗口,在“我的服务”一栏里,用户可以选择“微社区”发表自己的言论,并与其它用户进行交流,“我要推荐”、“服务评价”、“在线咨询”则提供了更多的互动交流选项。万科湖滨城市客厅与V服务体系,充分表达了杭州万科探索服务新模式、为客户解决更多难题的理念与决心,亦是杭州万科在互联网思维下保持领先的深度表达。

    楼盘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开发商公布为准。

作者: 编辑:袁芳
更多>>  
阮经天购豪宅似将结婚 
 
田亮9套豪宅 
 
金秀贤公寓外景曝光 
 
明星买房署名揭秘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