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准入条件放宽外来人员持居住证也可申请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4月27日 08:34:29 星期五 来源:每日商报 |
杭州公共租赁房的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目前已经突破了传统住房保障方式对户籍的限制,将新就业职工和流动就业人口纳入保障体系。这是记者在24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共青团杭州市委举办的“服务基层、服务青年”缓解在杭青年职工住房困难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的消息。 杭州近年来大力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截至2011年底,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累计配租8513户;市、区两级已建、在建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超过233万平方米。据介绍,今年杭州市本级将推出公共租赁房1800套,预计从今年三季度起发布申请受理公告。 而在公租房申请对象上,杭州也已突破户籍限制,将外来人员纳入到保障体系中。据了解,在杭青年职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限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含)以上学历却毕业未满7年(具有博士(含)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该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房受理公告中明确(2011年标准为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即45052.5元),如申报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含)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6.29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
作者:陈贲 编辑: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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