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本埠要闻
丽晶城两业主质疑容积率更改合法性
我房子后面的地,为什么容积率从2.5变成3.5
house.hangzhou.com.cn 2011年03月24日 10:17:37 星期四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因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工路校区教学用房要改造,所以世贸丽晶城的两位业主把杭州市规划局给告了——这件听上去有点“前言不搭后语”的官司,几者之间却有着直接的联系: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工路校区,就在丽晶城的北面,丽晶城的两业主告的是杭州市规划局违法审批该项目,随意变更容积率。

  容积率为什么从2.5变成3.5总建面积多出16890平方米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省电大)教工路校区,西临教工路南、东与世贸丽晶城相接。2010年2月2月,省电大教工路校区教学用房改造工程的工程规划图进行公示,作为“邻居”的丽晶城业主自然很关心。

  “省电大的规划图公示过两次,两次我们都提出了修改要求,主要是要求取消南面的道路。结果等到去年11月工程总平图出来的时候,我们发现最主要的修改意见都没有采纳,而且用地面积越来越多了。”丽晶城业主陶先生说,在杭州市规划局网上曾两次公布省电大这次改造工程的用地面积,前一次是14327m2,后一次变成了14927m2,短短三个月,多了600m2,“多出来的面积审批依据在哪里?”

  正因为对这多出来的600多平方米产生了怀疑,丽晶城的业主们开始较真了,仔细查询了该地块的相关资料。这一较真又发现了疑问。

  一位业主惊讶地发现,在2007年8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西溪单元(XH1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中明确规定,省电大教工路校区(即FG17-C6/C1-15)的容积率为不大于2.5。而在改造工程项目规划公示中,地块的容积率变成了不大于3.5。

  容积率从2.5变成了3.5意味着什么呢?按照原来2.5的容积率,省电大教工路校区的总建筑面积是38500m2,而3.5的容积率可以达到55390m2左右。如此一来,可建面积多出了16890m2。

  规划局说:容积率调整符合规划要求

  采访中,杭州市规划局也承认省电大地块原控规容积率指标为不大于2.5,但是后来调整到不大于3.5也符合规划要求。

  “2008年,省电大向我局提出要求调整规划指标的申请,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工路校区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交通分析和日照分析,2008年12月24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批准通过了该选址论证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调整了控规指标,其中容积率不大于3.5。同时明确‘严格控制建筑性质,不得建设与学校无关内容。最终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工程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为3.48,符合规划要求。”杭州市规划局在给记者的反馈中如此表述。

  业主说:调整控规,我们该知情

  但这样的答复显然不能得到丽晶城业主们的认同。在省建设厅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对省电大教工路校区教学用房改造工程的立项依据是《杭州市西溪单元(XH11)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意见书的核发日期是2009年6月17日。2009年10月23日,“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工路校区教学用房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中再次重申,该项目设计要符合《杭州市西溪单元(XH1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容积率是不是就一定不能变更?能变更,但有前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但在调查中,我们没能在公开资料中找到任何关于2007年编制的《杭州市西溪单元(XH11)控制性详细规划》有过修改的证据。

  “如果政府编制的控规是可以随意调整的,那么其严肃性何在?在容积率更改过程中,作为邻居的我们完全不知情。”一位参与维权的业主说。

  3月7日,这起诉讼已经第一次开庭,结果如何,尚未判决。

作者:詹丽华 编辑:张梦婕
『相关阅读』
·被退地王、容积率0.7宅地争艳2010上海土地最后一拍
·龙湖重金顺义拿地 调控基调下低容积率遭质疑
·两部委:囤地一年以上禁止拿地 严控容积率
更多>>  
地震前仙台美景 
 
布兰妮2000万美元豪宅 
 
赌王千亿家产四等分 
 
比尔盖茨打造的豪宅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