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2014版首页主要区块>> 房产家居>> 杭州网首页推荐>> 家居
北京五环内燃放花炮将由“限”改“禁”
house.hangzhou.com.cn 2017年09月24日 15:21:57 星期日  来源:北京晚报

      今后,五环路以内不光将不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而一旦遇到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全市范围内都将“禁放”。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

  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烟花爆竹燃放加剧了空气污染,对春节期间和全年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较大。数据显示近五年,本市春节期间空气重污染天数在2天至4天之间,特别是除夕、初一、正月十五3天的PM2.5平均浓度明显高于全年平均浓度。

  今年除夕夜间,通州、房山良乡凌晨1点PM2.5浓度达到1000微克/立方米以上,而同期远离燃放区域的密云水库PM2.5浓度始终保持在100微克/立方米以下。据测算,扣除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本市全年PM2.5平均浓度可能下降0.4至0.7微克/立方米。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情、伤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2005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全市因燃放烟花引发的火警两千余起,伤亡数十人,直接财产损失约1.5亿元。

  记者发现,此次修订主要围绕扩大禁放区域这一重点问题。

  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将五环路以内区域由“限制燃放区域”调整为“禁止燃放区域”,并要求区政府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五环路以外地区的特定区域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另外,还特别增加了“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以后,禁放区的范围内,不光将不允许燃放,也将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了。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临时销售网点,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设置销售网点。

  新增内容还包括,市人民政府应当与相邻省、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区域协作机制,逐步加强烟花爆竹流通管理、燃放管控、信息共享、协查处置等方面的区域合作。

作者: 编辑:张占军
更多>>  
稻田里种出“动物园” 
 
牛人!男子桥底打造私... 
 
华丽!白宫大修后内部... 
 
杭州“最美跑道”变 ...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7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