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房产税试点已现正面效应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3月05日 09:09:09 星期一 来源:证券日报 |
“原来没有房产税,现在已经在两个城市进行试点,是试图建立房产税制度框架。”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房产税试点的成绩:“目前已经看到了大方向,也出现了我们期待的正面效应。下面还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优化方案。” 去年1月末,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率先推行,试点方案分别是向增量房和高端商品房征收。而近日市场一直有传闻称,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已被明确要求,结合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总结评估重庆、上海两地征收房产税的经验,尽快给出一个向全国推广的试点方案时间表。 而对于房产税下一步的推广,贾康很有信心,他认为,在“十二五”期间,房产税肯定会在更多城市推广,但他同时强调,这肯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还要分若干步骤来进行。 此外,贾康认为,应该将个税起征点和物价水品挂钩,根据物价变化合理调整。此外,他还呼吁计算个税应该考虑纳税人的养老压力。 |
作者: 编辑:袁芳 |
上一篇: 炒作回暖论无利楼市
下一篇: 房价合理回归还有多远?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