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国内外要闻
一线城市房价成必跌趋势 但跌幅难以超过10%
house.hangzhou.com.cn 2011年04月22日 10:11:50 星期五  来源:上海热线

  人间四月天,柳暗花明。房地产政策与市场,同样徘徊不定。随着国务院八个督察队陆续回京,关于下一步的政策走势,市场上隐现一种莫名的担忧。有种说法是,国家可能还将出台完善房地产调控的机制与措施。是否还有新政,市场又将走向何方?

  从房地产政策面分析,中央态度比较明确。4月13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时就曾表示,当前市场仍处于相持阶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调控目标和群众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有的城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有的地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的措施也不够有力,总的调控效果还有待巩固和加强。

  逻辑很清楚。政府对于可能出现的市场,尤其是房价反弹,有些担心。而之所以可能反弹,最大的原因是地方政府落实政策不力,各地出台的限购令和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已暴露出这一点。所以在比较关键的4月份,国务院史无前例地派出“超豪华”阵容,到16个省(区市)进行巡查和督战。

  那么,近期市场形势如何?从房价来看,持续的调控抑制了房价涨幅,甚至少数城市已经出现小幅下跌。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环比下跌的数量,由2月份的8个增加至12个。经过笔者的测算,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综合指数比2月份上涨了0.29%,增幅下降0.17个百分点。比如,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由2月份的1.1%回落至0.2%,相当明显,而北京3月份的房价已经止涨。

  至于房价的结构性变化,也有一定规律性。经过分析测算发现,3月份,二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最大,为0.35%;一线城市涨幅最小,为0.13%;三线城市涨幅为0.25%。可见一线城市价格表现已经弱于二三线城市。从户型看,小户型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幅度明显大于大户型,大面积户型市场的不容乐观已经逐渐显现。由此可见,政策重点“关照”的城市,尤其是实行限价的城市,以及政策重点抑制的投资投机需求(主要购买大户型、高档房),调控效果正在显现中。

  然而,有一个市场规律一直存在:每年都有一波春季行情。若控制不好,则春季反弹就会演变成夏季狂热,2007年和2009年即是如此。2010年幸亏“国十条”及时地抑制了3~4月的非理性反弹,好不容易收获了5~8月份的市场降温,却还是没能防住当年9月到今年1月的再度升温。

  市场就是一头“犟驴”,让其俯首何其难也。自今年4月以来,随着开发商推盘量的放大,以及促销范围的扩大,成交量有所起色。接下来,成交量还将增长,问题的关键是,至少在未来半年内,要防范房价也随之上涨,否则本轮调控真有可能功亏一篑。

  观察宏观经济与政策面,今年房地产调控面临的形势可谓非常复杂。国际上,几个欧洲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隐患还没消除,却又新添西亚、北非政局动荡,以及日本地震;主要国际市场粮食、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上涨;通胀压力正在从新兴经济体扩大到发达经济体。

  国内经济保持平稳运行,但经济有下滑态势;与此同时,通胀压力依然很大,3月份CPI高达5.4%,这种通胀部分属于输入性通胀,单靠我们国家很难解决。如何处理好促进经济增长和抑制通货膨胀的关系,成为政府面临的头等大事,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还能走多远,也渐成疑团。

  在可以预期的二、三季度,货币政策保持从紧的可能性较大,还将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房地产政策也难以放松。在这种政策背景下,若不出意外,接下去3~6个月,房价下跌城市数量将继续增多,而一线城市必将出现房价下跌,70个城市房价综合指数也会由涨转跌。

  至于第四季和明年走势,当前比较难以预测,估计政策会有局部放松,尤其是地方政府会先行一步。市场将逐步告别低谷,反弹上行。

  另外,有两大因素将制约房价下行空间。一是年内高通胀还将持续,甚至会延至明年,房产保值增值功能依然具有很大吸引力;二是年内人民币升值还将持续,游资涌入中国是必然的,其中部分依然会选择配置房地产。所以,笔者看空未来半年的房价,但并不悲观,上海等多数城市房价整体下跌幅度很难超过10%。

作者: 编辑:张梦婕
更多>>  
大S大婚奢华party 
 
地震前仙台美景 
 
体坛明星奢华豪宅 
 
布兰妮2000万美元豪宅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