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个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没有一个说“降” |
| 多数允许涨10% |
| house.hangzhou.com.cn 2011年03月29日 09:06:20 星期二 来源:都市快报 |
|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史上最严厉的“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要求各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 离这一大限没几天了,只有山西省22个城市以及银川、贵阳、昆明、佛山、岳阳、沈阳、丹东、海口、合肥、兰州、西安、济南等共计40个城市公布了自己的房价调控目标,不到全国600多个城市的一成。 昨天,上海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2011年度上海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其年度生产总值(GDP)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这意味着,上海今年新建商品住房涨幅控制在约10%。 目标一致:房价涨幅控制在10%左右 已公布的调控目标中未见“降”字,绝大多数城市将当地的房价涨幅定在10%左右。 没有一个城市在调控目标中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个指标,典型的调控目标是:房价涨幅不高于各地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所公布的目标涨幅,最小的是甘肃省兰州市,允许2011年当地新房涨价幅度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指标。 最宽松的目标非吉林省榆树市莫属——2011年新建住房“增幅要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但榆树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的增幅高达50.5%。 西安市的目标涨幅是“不得高于15%”。今年西安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指标为15%。 贵阳市的调控目标是“不高于全国平均值”。 一线城市还在相互看看 京、沪、广、深这类昔日房价几度飙升的一线城市,多数尚未公布调控目标。 反观2010年,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控时代后,历次国务院的调控政策出台时,一线城市都最先跟进地方细则。 为何出现这一状况?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分析说,一线城市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难度更大,一旦制定了目标,就必须完成。“地方政府相互看看,相互参考可以理解”,相信在月底前,全部城市的调控目标都能公布。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房价、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之间,的确应该有一个相对合理科学的数据体系和比例关系。“从一个发展速度较快的城市来看,一年的GDP涨幅在10%,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应该在8%,房价涨幅在6%以内,CPI涨幅在4%以内,这样既能体现居民对经济增长成果的充分享有,又能体现房产的保值增值性,还能让老百姓感觉房子越来越买得起。大家的日子都会好过。” |
| 作者: 编辑: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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