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中国》摄制组来杭采访孙女士买房一事 |
编导说,他们觉得这件事很有典型意义 滨江法院已向原房东和中介送达了起诉状副本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9月13日 08:15:02 星期四 来源:都市快报 |
编导说,他们觉得这件事很有典型意义滨江法院已向原房东和中介送达了起诉状副本 ■《花了198万现款买了一套婚房房子却被租掉,而且是20年!》报道追踪 本报讯昨天,从滨江法院了解到,9月8日,法院已向原房东和中介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并要求他们进行答辩,目前法院还没有收到原房东和中介的答辩状。 另外,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法治中国》摄制组来杭州采访孙女士买房一事。编导说,很多天前,他们就在网上看到了快报的报道,觉得这件事实在太罕见,很有典型意义,很感兴趣。目前,孙女士女儿女婿已经在法院立了案,摄制组认为报道时机成熟,于是马上赶赴杭州采访此事。 今年7月底,杭州孙女士通过卓家房产中介,从一委托人手中,买下滨江锦绣江南小区一处114平方米房产,打算作为女儿婚房。等她全额支付了216万(198万元房款+18万元税费)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却发现一个令人崩溃的事实:房子里还有一位租客刘先生,他跟原房东签了20年房屋租赁合同。 孙女士断了租客的电,租客表示要抗战坚持二十年,而原房东一直很淡定,让孙女士去告好了。中介要退中介费,孙女士不肯收,担心收了这钱,中介会甩手不管。他们再也没地方去找了。 快报从8月22日开始,连续报道了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给孙女士出主意的,也有表达对原房东和中介愤慨的。也有读者认为,这件事有违“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共同价值观,是对浙江精神的损害。 而律师和法官均建议孙女士女儿女婿打官司,只有通过诉讼,才能查明这起案子是否有诈骗嫌疑。如确实有嫌疑,法院可中止诉讼,要求检察院审查,再移送公安(详见快报8月22日-30日报道)。 9月5日,孙女士女儿女婿到滨江法院状告原房东和中介,要求立即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中介也要共同承担责任。法院已经立案。 “把几方当事人(孙女士、原房东、租客、中介等)都采访到之后,我们回到北京还要邀请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对这件事进行点评。我们会制作一个十多分钟的专题片,在《法治中国》节目中播出。《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以及全国300家省市电视台都有播出。”编导说。 昨天,摄制组已经采访了孙女士及孙女士的律师,律师向摄制组出示了有关证据材料。 《法治中国》电视栏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制作,着重报道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并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法制热点进行调查采访,聘请法学专家与高层学者以及执法高层,针对司法实践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疑难问题,作解惑性的法律知识普及,进行深层次的普法教育,传播法治理念。 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说孙女士替女儿女婿买婚房一事,引起了杭州住保房管局的重视。为减少二手房交易风险,房管局准备出一个新版的购房合同,为此还找了几家大的房产中介开会,希望中介提出建议,补充一些条款到购房合同内。 昨天,记者向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求证此事。 工作人员说,上周五他们的确召集业内人士(包括几家大的房产中介、律师、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开了一个研讨会。“因为近期二手房交易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局里高度重视,希望能听取一下各方的意见,我们之后再进行总结分析。” 他们说,虽然并不是针对孙女士一事而召开的研讨会,但在这次研讨会上,的确有不少人提到了孙女士的事情,大家展开讨论,看法很多。 住保房管局工作人员说, “我们是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购房合同不是由我们局出台,而是由工商部门统一审核的,我们只能为他们提供一个业务参考。而且,即使真的要出台新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必须经过多个部门的研究,要广泛征求意见。这可能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 |
作者:段静 编辑:张梦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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