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今年开工建设保障房38103套 |
经济适用房申请工作已经开始 公租房申请更简单 租金更便宜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4月13日 09:49:35 星期五 来源:杭州网-都市快报 |
在近日召开的杭州“两会”上,保障房的建设、管理等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市长邵占维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杭州市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8103套,竣工22972套。 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新的一年里,除了保证正常建设规模外,杭州市还将在保障房的租金管理、申请方式和申请条件等方面作进一步调整,更大程度地惠及杭州市民。 在杭州的保障房体系中,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是保障面最广的两种类型,也是今年调整最多的。 关于公租房 田园公租房今年交付使用 目前,杭州市本级正在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共有7个,分别是田园地块、蒋村地块、庆隆地块、三里亭地块、塘北地块、牛田地块和花园岗地块。 田园地块是杭州第一个市本级公租房项目,总户数4693套,目前正在进行室内装修。根据计划,今年年底前可以交付使用。 今年杭州计划推出的1800余套公租房(2011年杭州市区共推出726套公租房),大部分就来自于田园地块。也就是说,幸运的杭州市民今年年底就有希望住进风景秀丽的半山田园,与田园牧歌和田园绿郡等商品房项目为邻。 按照计划,另外6个公租房项目——蒋村、庆隆、三里亭、塘北、牛田和花园岗,均将在今年实现主体结构结顶,明年实现交付使用。7个公租房项目,总计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预计可解决11000余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5月执行新的租金标准 承租人负担大大降低 除了房源供应量越来越充足外,公租房的租金管理也越来越人性化。 杭州市物价局近期公布的《关于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改变了原先“一刀切”式的租金管理现状(无论地段,租金标准均为13元/月/平方米)。 根据《租金标准》,公租房将依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租赁1级土地等级的公租房标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36元,2级32元,3级29元,4级27元,5级21元,6级16元,7级12元,8级10.5元。1级与8级,相差25.5元。 依据土地等级的不同,还将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租金减免。对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家庭,租赁1-2级土地等级公租房的减免租金30%,租赁3-4级的减免40%,租赁5-8级的减免50%。 按照这种方式执行,承租人的负担将大大降低。以今年交付的田园公租房(7级土地)为例,若承租一套50平方米的户型,按照以前的标准,每月需缴纳租金650元;按照新的租金标准,每月缴纳费用降为600元:如果是困难家庭,租金将骤减至300元。此外,承租人缴纳租金后,不需再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电梯、增压水泵等能耗费。 上述租金标准,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今后可能可以随时申请公租房 今年公租房还有望在申请方式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据悉,杭州公租房租赁中心正在考虑改变原先的集中受理方式(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改为采用日常化受理。初步计划是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一样,采用“每日受理、每月公示、每季摇号、适时选房”的操作方式;其次,准备对矛盾反映较为集中的相关准入条件和配租原则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现行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分为两类人群: 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2010年度为30035元,2011年度为33700元);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是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2010年度为45052.5元,2011年度为50550元);申请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关于经济适用房 今年经济适用房申请已经开始 今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工作,已于4月9日正式启动。 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2012年受理公告》,今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申请表格。携带填写完整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每月10日至14日,区建设(房管)局会对上月登记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准入情况公示表》进行公示;每季度初,市房改办组织对上季度登记的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产生受理顺序号,并依此确定选房顺序。 市房改办按照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按照受理顺序号先后顺延至下年度选房。 根据规定,4人以下申请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已参加今年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家庭,不得再参加今年公租房的申请。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252元(该标准为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 备注:具体申请条件、各区建设(房管)局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
作者: 编辑:张梦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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