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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套公租房14日开始接受申请
申请条件大幅放宽 房源位于丁桥、三塘和三墩
house.hangzhou.com.cn 2011年11月10日 08:45:11 星期四  来源:都市快报

  昨天,2011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申请受理公告正式发布。受理公告对房源分布、申请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选房程序等广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计划公开配租的房源达707套,分布于丁桥联合新苑、丁桥阳光逸城、下城区三塘公寓、拱墅区三墩都市水乡和香槟之约等小区,主要有35-45平方米的一居室房源和60平方米左右的二居室房源。具体的房源楼层、户型面积配比,以今年12月下旬发布的选房公告为准。记者张康康

  两类人群可申请

  申请条件大幅放宽

  707套公租房的申请对象,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两类群体。

  与2010年相比,两类人群的申请条件大幅放宽,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1.收入方面。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由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80%放宽至100%,按照2010年度标准,就是低于30035元;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由90%放宽至150%,按照2010年度标准,就是低于45052.5元;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的,经济收入将不作为审核条件。

  2.学历方面。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学历要求,由原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放宽至本科学历即可。

  租金暂定13元/月/平方米

  根据相关规定,公租房标准租金以目前暂行的13元/月/平方米为准。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的家庭,可按标准租金核减50%缴交。待杭州市公租房租金标准文件出台后,按照届时规定执行。

  今起可以领取相关表格

  本月14日开始接受申请

  今天开始,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领取《2011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

  11月14日至11月21日期间,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无工作单位的,直接交至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由区建设(房管)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由用人单位(街道)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街道)递交至区建设(房管)局。

  11月28日至12月6日,区建设(房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相关材料,统一交至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

  12月7日至12月19日,市租赁房中心对申请家庭进行再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并于12月15日至12月19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2月下旬摇号产生选房顺序

  年底之前完成选房工作

  市租赁房中心按配租原则,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2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

  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公告,将于12月下旬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上发布。根据计划,年底之前要完成选房工作。

  届时,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没有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配租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租房配租,保障资格终止。

  备注:具体申请条件、各区建设(房管)局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可登录快房网(kfw001.com)查询。

作者: 编辑:张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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