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中庆第六大道业主呐喊"还我阳台" |
house.hangzhou.com.cn 2009年09月21日 15:31:08 星期一 杭州网 |
业主拒绝收房 开发商协商后回复 业主和开发商就此事再次协商,业主提出退房应该按现在的房价退房,并赔偿银行利息。开发商明确表示,退房只能按合同约定条款退,业主对此表示不能接受。业主要求,如果不退房,那么多出的面积开发商承担费用,并且赔偿25000元。目前开发商承认阳台问题是失误,但对业主提出的解决方案要公司讨论后再答复业主。业主也只能接受目前这样处理的意见。 规划:有过更改阳台联系单 记者和业主来到下沙规划部门核对规划图。规划部门的沈工告诉记者:“开发商于07年6月27要求更改阳台,当时是有更改联系单的,但是有没有被批准不太清楚。从图纸上看报批时那个位置就是阳台,现在阳台没有了开发商是有责任的。对于验收,规划部门只看外立面和大的布局有没有改变,中庆金沙居的阳台是内阳台一般看不出来。而且阳台是要具备阳台的使用功能的,有地漏,地面防水等等。”并告知业主可以找开发商索赔。 楼盘户型图 |
作者:钱炜 编辑:张梦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