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楼市新闻>>国内外要闻>>
家装合同埋“雷”需要监管排除
house.hangzhou.com.cn 2018年12月14日 08:55:13 星期五  北京晨报

报载,签合同当日须支付全部工程款总额的50%;隐蔽工程验收逾时不候,视为已验收;减项超过一千元,需支付该项目预算金额3%的减项费……这些家装合同中的条款,你在签字前仔细看过吗?记者调查发现,让消费者签下埋着“雷”的合同,已成为不诚信家装企业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手段之一。

消费者与家装企业签订的合同,是保证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8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装修合同存在隐患”被列入其中。

的确,在目前装修市场难言规范的情形之下,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屡屡被卷入装修合同的陷阱,踩中装修公司埋下的“雷”,究其原因,一句话,消费者可以利用的武器不多。

武器之一就是应该有一份消费者能够看得懂的规范合同,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家庭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而标准化合同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同时为解决纠纷提供重要依据;其次,对于消费者和家装公司而言,应该有第三方的监理公司全程介入,帮助非专业的消费者来把控从合同起草到装修进程,直至装修效果、合同完成度的全过程,而不能按照有些装修合同中说的,由装修公司自己验收、自己解释,这样的“验收”难以让人信服;第三,在任何一个领域,消费者和提供服务者发生纠纷,都是避免不了的事情,即使我们有了统一的装修合同文本,有了第三方监理公司的介入,仍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争议频仍的家装行业的管理规范,对通过有猫腻的合同欺诈消费者的家装企业,要坚决驱离,净化市场,这才是消费者最值得依赖的利器。



作者:赵欧仁 编辑:邹卓琪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7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