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楼市新闻>>国内外要闻>>
严惩发布转让商品住房摇号资格等虚假信息的行为
house.hangzhou.com.cn 2018年06月29日 06:00:00 星期五  杭州住保房管

近日,杭州住保房管局调查了浙江绿城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杭州云房源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经纪从业人员石某、陈某和吴某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转让商品住房摇号资格”等虚假信息的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严重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继约谈安居客、58同城、房天下3家网上房源发布平台负责人之后,市住保房管局于近日就浙江绿城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杭州云房源软件服务有限公司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纪从业人员石某、陈某和吴某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转让商品住房摇号资格”等虚假信息进行了调查。

经核实,3名经纪从业人员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传播 “转让商品住房摇号资格”的虚假信息,其目的是为了招揽客户,推销二手房源。涉案的经纪从业人员发布、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房管部门将对涉事经纪从业人员和经纪机构进行从严处理。

在此,提醒大家,我市商品住房实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制度,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和选房结果需报送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提醒:不信谣,不传谣,切勿受骗上当,通过正常渠道购买房屋。


作者: 编辑:邹卓琪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7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