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楼市新闻>>国内外要闻>>
本月,钱塘江边 将开放第一个“市民垂钓区”
house.hangzhou.com.cn 2019年07月18日 10:33:18 星期四  杭州网

rB4AiV0vjGGAPl7pAAD_M6JUN1A154.jpg


钱塘江里鱼类品种繁多,只要天气好,江边鱼竿一字排开,也算是杭州的一道“风景”。但这些年江边钓鱼也出了很多乱象:违章占道,影响城市交通;钓鱼甩竿,影响行人安全;乱丢垃圾,影响市容环境……为了治理垂钓“乱象”,去年下半年开始,钱塘江江堤综合管理专项行动启动。

“是否政府牵头,在钱塘江边划出一块区域,让大家有序钓鱼?”家住钱江苑的宋大伯和望江一带很多老钓友都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杜绝钱塘江边的垂钓“乱象”。昨天下午,在望江街道的综合办公楼内,市城管牵头属地相关部门,召集市民,听取了他们对“钱塘江沿岸垂钓治理工作”的各方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月,钱塘江边将开放第一个“市民垂钓区”,位于上城区,预计江堤边会开放100余个钓位。

整治江边垂钓“乱象”

目前只剩少数垂钓点

说到江边垂钓“乱象”,住在望江街道一带的市民深有感触。“一是占道,本来江边就不宽敞,垂钓的人把江堤一半的位置都给占掉了,造成非机动车通行受阻。二是有安全隐患,钓鱼甩竿时幅度较大,甩时看不到身后,如果刚好有人走过,容易被误伤。”座谈会上,家住在水一方的陈大伯告诉记者,还有很多垂钓者,直接在江边绿化带上搭帐篷,扔垃圾,对江堤的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

为了治理垂钓“乱象”,去年下半年开始,城管执法、环保、渔业、公安、属地政府等各个相关单位,联合启动了钱塘江江堤综合管理专项行动,涉及全市江沿线的上城区、江干区、景区、滨江区、萧山区和钱塘新区。同时,还有志愿者全天24小时对江堤开展安全垂钓、文明垂钓宣传劝导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何亦风介绍说,截至7月16日,联合治理工作效果明显。钱塘江江堤原先最多时有280余处钓鱼点,2500余杆钓鱼竿,如今已基本消除。“目前,上城区的望江段,偶尔还会有10—20处垂钓点,一般出现在巡查间隙,或是晚上11点后。”

老钓友也想文明垂钓 希望有固定的垂钓点

“我们几个老伙伴,退休在家,平时也没什么爱好,就爱在江边钓个鱼、聊个天。”座谈会上,宋大伯说,钱塘江边钓鱼希望能保留,但他一定以身作则,文明垂钓。

座谈会上,很多人都表达了和宋大伯一样的心声。“希望政府能牵头,划定一个区域,规定好垂钓时间,大家在里面按照规定文明垂钓,如果违反,严肃处理!”“希望成立一个自治的组织,大家守约在一个区域内钓鱼,如违反规定,怎样严重的惩罚,大家都接受!”

钱塘江“市民垂钓区” 预计本月落成

何亦风说,钱塘江很特殊,它的部分区域处于一类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治理江边垂钓“乱象”是有必要的,但也需要满足市民“想垂钓”的合理心声,体现城市的人情味儿,因此,试点划定一定范围的垂钓区很必要。“在座谈会上,我们和市民也基本达成了一致,这个工作肯定需要做。”

据了解,7月,“市民垂钓区”试点先从钱塘江上城段实施,之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萧山区和钱塘新区的江边也会效仿试点。

上城区城管局执法督察科科长马向东告诉记者,试点的“市民垂钓区”开放区域为之江路江堤甬江路至望潮路段,预计可划100余个钓位,开放时间会避开早晚高峰,遇到重要活动也会全天禁止垂钓。“施划了钓位后,我们会落实专人管理,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实现江边的长效管理。”

进垂钓区垂钓 必须“守五约”

马向东透露,开设了“市民垂钓区”后,虽然会有专人管理,但垂钓者个人“守约”也很重要。“我们初步和市民代表一起拟定了五点约定,希望每个进入垂钓区的人都能遵守。”

一是安全公约,垂钓参与者需保证不影响江堤行人正常通行,禁止将电动车、垂钓用具等物品无序堆放在游步道上。每个垂钓者限定不超过3根垂钓杆,同时在抛竿时确保周边人员安全。二是绿化公约,垂钓参与者禁止进行占绿、毁绿等破坏绿化的行为,一经发现,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卫生公约,垂钓参与者禁止将鱼饵、餐盒、塑料袋等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需根据“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做到准确投放。四是市容公约,垂钓参与者禁止在现场及周边进行无照经营。五是共享共治,垂钓参与者以自治为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引导,坚决按照开放垂钓规定的区域、时间、杆数开展文明规范、有序安全的垂钓活动。


作者:记者 任彦 编辑:郭鑫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7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