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补缴社保无法再获购房资格 |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12月19日 08:46:19 星期三 来源:北京晚报 |
| 缴纳几百元的中介费,就能在一家“皮包公司”补缴社保以获得在京购房资格,这种钻空子的方法如今已不好用了。昨天,市住建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发文,从今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将不予认可。 文件规定,非京籍家庭获得购房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二是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这也就意味着,在申请购房之日前60个月内有过社保“断档”记录的非京籍家庭,不能通过社保证明方式在京购房。 据市住建委统计,自2011年2月17日实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以来,全市以“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为审核条件的申请家庭共2.73万户,占全市申请家庭的5.6%;其中2.18万户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率为79.8%,实际购买住房的1.47万户,占全市购房数的5%。目前北京住宅市场中,有90%以上的购房人为首次置业,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效果已经显现。 此时提出“补缴社保不予认可购房资格”是否意味着房地产政策将继续收紧?对此,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如今提出这个认定标准,只能说是限购政策还在延续,政策本身不存在收紧或者松绑的问题。本市早就开始着手完善购房资格审核中的技术问题。对于“缴纳社保”的技术认定,只是本市完善购房资格审核的一项常规举措,并不意味着政策调整。 |
| 作者:赵莹莹 编辑:袁芳 |
上一篇: 房产中介变花样索要辛苦费 要红包成潜规则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