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国内外要闻
楼市低量回升难言“回暖”调控政策仍然从紧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3月02日 09:52:25 星期五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进入2月,京沪等一二线城市楼市成交量逐步出现了上涨。但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楼市只是低量回升,难言“回暖”,全国调控政策仍然从紧,楼市调整的格局仍将持续,降价求量才是开发商生存之道。

  部分城市楼市成交上扬难言“回暖”

  据北京中原地产统计,截至2月28日,2月份北京二手住宅签约4892套,环比上涨60%,但同比下降40%。分析人士指出,这一单月成交量在最近三年中排倒数第二位,仅高于受春节因素和计税价格上涨影响的今年1月份,同比成交量仍处于低谷,难言“回暖”。

  北京一手房市场同样如此。北京中原地产的数据还显示,截至2月28日,2月份北京新建住宅签约5200余套,但剔除保障房,新建商品住宅签约仅2500余套,这一成交量同样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据记者了解,上周(2月20日—26日)上海、广州、武汉等地楼市成交量也逐渐上扬。机构数据显示,2月份上海商品住宅周均成交面积同比约上涨30%。世联地产公布,上周武汉市主城区销售新房1300余套,环比增幅32%。

  不过整体来看,一二线城市中楼市成交仍是跌多涨少。据北京中原地产统计,上周一二线城市中有半数以上的城市楼市成交量同比下跌,天津、成都等成交量降幅在50%以上。尽管上周和本周一些城市楼市成交继续放大,但就全月来看,2月的成交量同比仍在下降。机构数据显示,广州2月下旬日均成交量已超过1月,但2月整体成交同比去年仍下跌。

  21世纪不动产分析师粟日认为,2月中下旬部分城市楼市成交的回升,是在原来基数很低情况下的增长,基础很不牢固。将楼市成交量水平很低的回升夸张为“回暖”,是对楼市的一种误读,消费者要对后市保持冷静,没有理由认为“楼市的春天”已经到来。

  多因素刺激购买力入市

  尽管市场并未反转,但其释放出来的信号值得深究。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今年以来,在调控作用下,随着房价继续回落,首套房贷利率恢复至基准利率,消费者的购房意愿出现回暖,新房和二手房交易量的逐步上涨势头不容忽视。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最近传言上海对楼市调控政策作出新解读,被市场视为政策松动,部分购房者担忧房价再次上涨,所以开始看房,避免再次踏空。

  张大伟认为,自去年年初以来,全国多个一、二线城市执行限购令已满一年,一些外地购房者缴纳社保或纳税已超过一年,符合购房资格,为市场增加了新的需求。即便是在外省市人口须提供5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政策严厉的北京楼市,目前新增的已符合购房条件的刚性需求也开始进入。

  龙湖地产执行董事秦力洪透露,2月中旬龙湖利用周末的市场契机,卖了10亿元。分析人士指出,龙湖地产能在淡市中取得这一业绩与其采取灵活的市场销售策略密不可分。据记者了解,位于北京大兴的龙湖时代天街项目开盘均价只有11800元/平方米,成交十分活跃。

  “松绑”政策被叫停调控仍然从紧

  日前有传言称,上海放宽限购,将“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解释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持有本市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居民家庭,可购二套房。对此,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月28日发文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这等于明确否认了上述传言。

  胡景晖认为,从佛山到芜湖再到上海,地方政府连番表态坚持调控,表明全国楼市调控政策仍然从紧、中央调控楼市的决心和信心未变。

  胡景晖说,目前各主要城市楼市库存量已接近历史新高,接下来新增供应量和保障房供应量的供应力度都将进一步加大,购房需求的逐步释放很难颠覆目前供大于求的格局。在刚需的平稳释放下,成交量有望保持稳定态势,房价仍将保持稳中有降的格局。

  粟日表示,无论是政策面还是市场面,楼市都不具备反转向上的基本条件,开发商千万不要由于成交量短时间低水平增长就逆市涨价,只有降价求量才是王道。

作者: 编辑:张梦婕
更多>>  
赵薇七星级餐厅豪宅 
 
李湘一家三口温馨家居照 
 
林志颖上海童话豪宅 
 
中国十大奢侈豪宅揭秘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