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解读宋卫平融资史 绿城中国杠杆化生存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1月31日 09:53:49 星期二 来源:新财富 |
模式后遗症—高风险、低回报 尽管杠杆率(权益乘数)很高,但由于净利润率和资产周转率低,绿城的净资产回报率仍输于同行。这就意味着,绿城在让股东们承担更多风险的情况下,并没有给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净资产回报率低)。 同时,开工慢也影响了绿城的财务指标。根据国际会计准则,项目在开工以前的利息不能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行政管理费用却必须计入当期损益。绿城一直大举拿地,但并不能马上开工,因此,其利息不能资本化,相关费用则抵减了公司当年的盈利。2009年,由于近一半项目不能及时开工,导致财务费用不能资本化,绿城中国的利息资本化率仅为64.5%,2010年,随着取得土地后及时施工,其利息资本化率升至87.2%,资本化利息为23.22亿元。 开工慢也对绿城的偿债能力提出挑战。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是一个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以绿城2006年发行的4亿美元高息债为例,其制约条款为,利息保障倍数2008年及以前不能低于3,2008年以后不能低于3.5。而绿城2006年该指标为11.41,2007年为4.86,2007年该指标大幅度降低,原因就是受项目开工影响,利润减少,但利息支出持续增加。偿债能力偏低,会影响绿城的后续融资能力,甚至会导致融资成本高企。 股东们的不满写在了绿城的股价上(图6),低迷的股价又进一步制约了它的融资能力。2010年6月,由于自认股价被低估,绿城支付1.55亿元,以7.31-8.63港元/股的价格回购了2107.65万股。 混用杠杆,走上“钢丝绳” 为了实现超越万科的理想,绿城在融资的路上一直疲于奔命,被迫走上了一条高杠杆的“钢丝绳”。绿城的发展史,某种程度上就是宋卫平一部东奔西突的融资史、一部杠杆不断放大的历史。 和国内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一样,早年绿城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这类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渠道窄之又窄。但房地产市场调控频繁,紧缩银根成为常态,为了将杠杆进行到底,宋卫平将目光投向海外,2006年1月起,绿城创下了15个月融资125亿港元的纪录。 15个月融资125港元 由杭州起家的绿城,真正异地扩张始于2002-2003年,其先后进入上海、北京、合肥等城市,开始全国布局。对扩张带来的资金瓶颈,绿城集团最初的解决办法是,在企业内部发起信托融资,通常最低金额为5万元,不设上限,期限12个月,预期年收益率12%,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企业内部信托融资额度太小,对于激进扩张的绿城而言,仅仅是杯水车薪。2004年,绿城集团开始了海外融资之旅。 2004年11月3日,绿城集团聘任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作为在香港红筹上市的独家财务顾问、独家保荐人和独家主承销商,展开了复杂的海外上市操作。 2004年11月16日,才智控股(简称“才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宋卫平及妻子夏一波、寿柏年通过各自注册的全资BVI公司持股54%、7%、39%;才智获得摩根大通2400万美元过桥贷款;2005年3月10日,才智用过桥贷款收购绿城集团下属关联企业,包括绿城房地产集团全部股权;2005年8月31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宋卫平、寿柏年、夏一波通过各自全资BVI注册公司持股54%、39%、7%;2005年11月14日,绿城中国和才智实施换股,完成境外重组。绿城中国红筹架构表现为,绿城中国控制才智,才智控股上海绿宇、杭州九溪、绿城房地产下属29家附属公司(图7)。 由于香港市场往往给予大量储地的地产商高估值,在搭建绿城中国红筹架构的同时,宋卫平不忘拿地。2006年1月15日,绿城房地产集团在青岛签下了一个占地3000亩的项目。为了筹集这笔资金,绿城向摩根大通发行1.3亿美元的可转债,其中,支付佣金、折让及中介服务费用共计29,055,864美元,实际融资100,944,136美元,融资成本约为5%。宋卫平认为,跟绿城海外上市所展示的前景相比,这些费用非常值得。 2006年7月13日,绿城中国在香港交易所挂牌,最高上冲8.9港元,收报8.75港元,较8.22港元的招股价涨6.45%,集资24.5亿港元。宋卫平信心爆棚:“2006年我们要尽可能完成土地储备,我们不一定一年完成60亿、70亿,还可以更多。” 为了完成土地储备,绿城中国在上市前后的15个月里,共募集资金125亿港元,使用了7种融资手段,包括私募基金入股、首次公募前可转换债券融资结构、IPO、高息票据借贷、配股增发、发行人民币可转债、银团贷款等(图8)。 套上枷锁 摩根大通为绿城设计的债权、股权搭配发售的融资方式,堪称经典。绿城用这两大杠杆撬动了百亿海外资金,但其2006年发行的一笔优先票据,却为日后埋下了一枚地雷。 2006年11月10日,绿城中国通过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代码为027459447、027459510的优先票据。该票据原计划2013年到期,票据总额4亿美元,票面年利率9%。根据绿城中国的公告,债券投资者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对绿城中国的经营行为作出了诸多限制:除非债权人同意,绿城中国和受限子公司不能出售资产;不能进行销售及售后回租交易;不能发行优先股;不能产生债务;不能担保债务,包括子公司债务;子公司的资产不能抵押;不能派息;不能发行或出售子公司股本;不能购买或赎回股本;不能与股东或联属公司进行交易;不能支付子公司股息;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15%等等。 2006年优先票据,显然是宋卫平乐观和自信下的产物,他当时相信宏观调控环境趋好,且自己的产品肯定会热销,因此对限制性条款未加重视。他曾表示:“合同有厚厚一本,都是洋文,当时也没仔细看,只是觉得有钱买地就好。”然而,随着绿城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大,这些海外发债的常规限制性条款,却限制了绿城中国的扩张计划,被宋卫平称为“枷锁”,最终,绿城中国在2009年4月以杠杆替代方式卸下了这一“枷锁”。 |
作者: 编辑: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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