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行征地补偿费收支专户管理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2月28日 09:14:50 星期二 来源:杭州日报 |
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下月17日开始实施。这意味着被征地者合法权益又多了一道“护身符”。 《通知》为维护被征地集体组织与农民的合法权益,着力规范并强化征地补偿费的收支全程管理,主要从四个方面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利益: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征地补偿费全额预存制度,以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等问题。据了解,此次征地补偿费预存比例是在原来预存额度50%的基础上提升至全额预存的,为了切实落实这一制度,《通知》还明确规定,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报批前,依法向建设单位足额收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并足额缴入国库,缴费凭证作为建设项目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二是严格征地补偿费专户管理制度。各区、县(市)政府督促所辖乡镇(街道)设立各行政村(社区)征地补偿费专用账户,作为今后征地补偿费收支专用账户,确保实现征地补偿费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三是严格征地补偿费拨付制度。《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按统一征地、统一管理的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费拨付程序,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将征地补偿费用直接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通过乡镇(街道)或其他部门流转,切实减少中间环节,防止征地补偿资金被违规挪用、混用、截留、挤占。 四是强化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通知》规定,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要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并接受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民主监督。市政府每年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监察、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
作者:李坤军 编辑:张梦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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