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天眼”发现非法占地 |
杭州市查处6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12月04日 08:34:59 星期二 来源:每日商报 |
11月27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曝光了6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涉案土地面积达181亩。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加大国土资源违法防控力度,此次曝光的6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有一起就是靠卫星遥感的“天眼”所发现的。 在2011年度卫星遥感执法检查中,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富阳市富春街道金桥社区、渔山乡大葛村土地46155平方米(非耕地)营建公园西路工程被发现。今年6月5日,富阳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6155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600015元,对该案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卫星遥感已经成为执法检查的常规手段,结合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确保对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有力维护杭州市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而不得乱动耕地更是不可逾越的红线。2010年8月邱国华等人擅自占用余杭区良渚街道长桥村8799.7平方米集体土地,填塘渣作堆场并用于出租。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经现场踏勘及调查,该地块为耕地。余杭分局委托余杭区农业局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鉴定,确定邱国华等人占用土地中8603.8平方米耕地种植条件达到三级破坏程度,195.9平方米耕地种植条件达到二级破坏程度。余杭分局经查实后认定,邱国华等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立案侦查。 |
作者:金萍 编辑:张梦婕 |
上一篇: 今天主城区南星、蒋村5宗宅地出让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