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公租房申请从8月27日起开始日常受理 |
house.hangzhou.com.cn 2012年08月31日 16:31:20 星期五 来源:杭州网 |
根据2012年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日常受理程序,申请人有用人单位的,其《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由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专用章)后,在用人单位张贴公示7天,然后由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其《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的区住建局审核,区住建局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由街道社区张贴公示7天后,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按照“三级审核、二次公示、分期摇号、适时选房”的原则,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住保房管部门,然后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定期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住保房管部门按配租原则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每期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公告将在《杭州日报》、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上发布。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件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申请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件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申请地区住建局领取《受理单》。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人持《受理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
作者: 编辑:张梦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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