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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代冻资” 取消摇号资格
house.hangzhou.com.cn  发布时间:2021-02-04 10:05:01   

买房摇号冻资的钱不是自己的?

2月2日晚开始,有多位购房者投诉“代冻资”——利用别人账户里冻结的资金,用于自己登记买房。

事件持续发酵。截至发稿,杭州市住保房管局、部分开发商均回应,将取消“代冻资”购房者的摇号资格。

有人钻空子 通过银行App“代冻资”

2月2日,浙江政务网上出现市民投诉,“建议房管部门暂缓摇号公证,先彻查一下代冻资行为”。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已经着手相关工作,并且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杭州市坚决贯彻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要求,着力保障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

从2日晚开始,杭州各大购房群流传多张截图,显示通过某大型国有银行App、建设银行App的E托保,可以“代冻结摇号资金”。甚至有代冻资的第三方,在群里拉起了业务。

代冻资的人说:“我们操作过很多楼盘,有十几笔都是给客户冻结的。这个截图是我们的资金账户,但留的是你的名字。”他还展示了2020年6月份,一张“臻奥院冻结资金320万元”的代冻资截图。

根据房管部门在政务网上的回复,这种代冻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各个楼盘的报名摇号资料填写页面,也有“资金冻结证明必须为主购房人名下,不含直系亲属或委托”的字样。

2月3日早上9点33分,有网友贴出自己在某大型国有银行App的操作视频。视频显示,选择杭州滨江君品名邸楼盘冻结资金时,App页面上,可以选择给他人冻结。

中午11点,记者也打开该App实际操作了一下,君品名邸的冻资页面已经找不到“为他人冻资”的选项,但选择富阳区的悦望名邸楼盘冻资时,可以输入为“他人”冻资的信息。

建设银行的E托保中,记者选择紫璋台楼盘的资金冻结选项,在填写信息时,同样可以填非本人的姓名、证件号和手机号,提交申请。

未来科技城某红盘的销售员透露,有的楼盘审核不严,只是看截图不和银行对账。

杭州住保房管局回应 不规范冻资行为,将取消摇号资格

2月3日午间,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回应,市住保房管局会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银保监局,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审查购房家庭冻资情况,指导相关金融机构规范管理,确保冻资账户为购房家庭成员名下账户。如发现存在不规范冻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摇号资格。

部分登记中、登记完成的楼盘,都在自查是否有代冻资情况。原定今天意向登记公示的多个楼盘,很可能都要延迟公布报名人数了。

2月3日中午,萧山区滨江观品楼盘微信公众号率先发布公告,将对购房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存在代冻资行为的取消其摇号资格。据悉,滨江观品已经结束登记,并于2月2日补资料完毕,登记人数目前尚未公示。

随后多个楼盘微信号发布公告,均表示如发现代冻资行为的,将取消其摇号资格。

部分登记中的楼盘正加强审核。有购房者晒出了审核被驳回的截图,上面显示 “经核查,您的冻资由某某某代冻结,请购房人本人冻结!”

2月3日中午12点31分,星创城楼盘销售群在群里反馈,“已经在查冻资了,大家不用纠结”。昨晚,热点楼盘星创城的购房意向登记公示,共有1948组报名,其中高层次人才46组,无房家庭1902组。

买房人:震惊、气愤

代冻资相当于P图作假

购房者刘女士这次登记了萧山区的滨江君品楼盘,听说这件事后,她表示“先是非常震惊,然后更多的就是气愤。这种感觉就像准备了很久的考试,结果有人作弊早已有了试卷答案。”

“我买房是自己老老实实冻结资金的,这不是在欺负我们老实人吗?这种行为是投机,钻漏洞,损害所有按规矩来的人的利益。”

刘女士告诉记者,冻资金额动辄上百万,买房拿出这笔钱是要损失很多利息的。“还有人是把钱从股票基金理财里拿出来,那就更损失了。”

还有购房者说,“辛辛苦苦借遍了七大姑八大姨,他们作假的动动手指头就行了……”

购房者王先生也参与了某个楼盘的摇号登记,他向记者爆料,有其他购房人在群里公然表示,“我有23个号,19个江河汇+4个丹枫”“我用12个名额在摇御潮府”。

多位购房者告诉记者,希望可以严厉打击这种投机行为,取消这些代冻资、钻空子报名的人的摇号资格。

有购房者说:“代冻资,就相当于P图作假。”替他人冻资,钱还在出借人的账户冻结,只是填名字填了购房人。等到冻结期结束,这笔钱就自动解冻,购房人支付相应利息,出借人几乎没有风险。

冻结资金的初衷,就是提高摇号登记的门槛,投机者不能拿着一笔钱到处摇号,从而减少投机行为。

现在出现了“代冻资”,相当于只需要付出相应利息或手续费,就可以筹到大笔资金。这种违法行为,一定程度助长了那些有多张房票摇号的人,低门槛获取多笔冻结资金,同时也损害了按规矩冻结资金的购房者的利益。

律师说法

虚假冻结资金违背“房住不炒”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维钢律师,从两方面分析了这一事件——

(1)从购房者的角度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购房者通过此种方式冻结资金,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甚至可能构成民事欺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同时,此种行为对于其他冻结真实资金的购房者也是不公平。

(2)从金融机构的角度

金融机构此种行为涉嫌变相提供担保,属于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综合来看,上述虚假冻结资金行为都与中央号召的“房住不炒”政策相违背,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解析

限售期内不能抵押贷款

近日,还有购房者在浙江政务网上咨询限售房源是否不能抵押的相关问题。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回复,根据《通知》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转让不包括抵押。

一些网友将“转让不包括抵押”这句话,错误地理解为限售楼盘可以抵押。

事实上,房产抵押不在房管局的管辖范围内,购房者可向银行方面咨询。

记者咨询了杭州某银行客户经理,了解到对于这类有一定限制条款的房源,“交付后确实办不了抵押贷款,银行也不接受贷款申请”。

近期开盘的热点楼盘,绝大多数是期房,算上交付时间,至少七八年内不能转卖,也不能办理抵押贷款。对于资金紧张的购房者,确实需要慎重。

位于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板块的滨江嘉品的销售人员也曾表示:“嘉品前几次中签率低于10%,算上交付时间,至少7年不能卖。按理财年化6%计算,未来要卖到70670元/平方米,才能和理财持平,而这7年,房产既不能流通也不能抵押,请各位理性购房!”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见习记者 许晖  编辑:郭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