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新政今起实施 年满60岁者优先配售 |
house.hangzhou.com.cn 2010年10月08日 09:32:32 星期五 来源:京华时报 |
今天起,《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审核配租配售管理等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今后,申请经适房和限价房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不再包括父母,申请时家庭成员还须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等部门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缴纳情况证明,无法提供的须填写未缴纳上述各种费用的书面承诺。拒绝提供或虚假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甚至骗购,骗购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 申请家庭 关键词 申请两类保障房不再带父母 问:新规中称申请经适房和限价房不得带父母,这是什么意思? 答:市住保办解释,这一调整简单理解就是今后申请“两房”的家庭成员认定范围重新认定。此前申请家庭成员可以包括子女、配偶及父母。新规定中,父母不再列入申请“两房”的家庭成员名单。 根据此前规定,限价房配售,对二人及二人以下户配售一套一居(子女年满10周岁的异性单亲家庭配售两居室);三人户最大配售一套两居;四人及四人以上户最大配售一套三居。 经适房配售,对无房家庭原则上二人及二人以下户配售一套一居;三人户最大配售一套两居,四人及四人以上户最大配售一套三居。 问:申请廉租房的家庭成员认定是否有变化? 答:廉租房无产权,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父母子女可分别申请保障房 问:父母不再算做申请家庭成员,是否影响申购保障房的面积? 答:按照此前规定,家庭成员越多,申购面积相应越大。从表面看,新规定执行后,家庭成员名单取消父母,申购家庭申请房屋的面积肯定比以前小。但如果父母也符合保障房申购标准,他们可以单独申请。这样以前一个家庭申购一套房,现在只要符合条件,父母和子女可各自申购保障房。 问:为什么要对家庭成员认定进行调整? 答:今年北京出台政策“一个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其家庭认定为:一对夫妻带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孩子成年后可认定为另一个家庭。经适房和限价房都有产权,因此当时也纳入限购范围。那么,对于“两房”申请家庭成员的认定应该进行重新调整。 轮候时超60岁优先配售住房 问:轮候期家庭成员超过60岁有无优惠政策? 答:在摇号配售方面,《通知》做出了可操作的人性化规定:对子女年满10岁的单亲二人户家庭,家庭无原住房的可配售两居的经适房或限价房。 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如家庭成员年龄超过60周岁,将纳入优先配售范围。区(县)公布的房源预登记截止日期为确定申请家庭成员年龄界定时点。也就是说,在申购时家庭成员未满60周岁,但在等候房源期间,且所在区县申购家庭参加摇号前,有家庭成员年满60岁的可优先配售。 跨区选房 关键词 户籍迁出可在新地点选房 问:新规中的“跨区选房”是什么意思? 答:申请家庭轮候期间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市范围内迁移的,可向户籍迁出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申请保障资格跨区迁移。不过此“跨区选房”仍有前提条件,例如,在轮候期内,个人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从丰台区迁至海淀区,此人就可在海淀区选房。但对于户籍始终未变的轮候家庭,不能在其他区选房,所以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跨区选房。 问:“跨区选房”怎么办? 答:经街道(乡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由户籍迁出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在审核系统中办理跨区变更登记,并填写《跨区变更证明》,将申请家庭材料送到迁入区(县)的住房保障部门,该机构自收到《跨区变更证明》5个工作日内接收轮候家庭信息,将申请家庭材料转至户籍迁入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并向原户籍迁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反馈接收回执。家庭备案日期按照原初次备案日期为准,原登记编号不变。 问:“跨区选房”有限制吗? 答:市住保办表示,这种跨区选房机会有限,相关轮候家庭只能在有限次数内享受,轮候家庭办理保障资格跨区迁移后两年内不得再次办理保障资格跨区迁移手续。 |
作者:翟烜 编辑: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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