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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监管开发商预收款 中国楼市发展必选项
house.hangzhou.com.cn 2010年08月26日 15:16:31 星期四  来源:新浪房产

  提要:近日,有消息称北京拟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深圳、西安、上海等城市也正在酝酿启动和推行该监管制度。虽然该政策并不是什么新规,但是对于时下还在承受宏观调控重重压力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成为了令很多人“忧心忡忡”的一块大心病。

  新浪房产讯 房地产市场始终不缺波澜,土地闲置问题还未平息,商品房预售款加强管理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近日,有消息称北京拟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深圳、西安、上海等城市也正在酝酿启动和推行该监管制度。虽然该政策并不是什么新规,但是对于时下还在承受宏观调控重重压力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成为了令很多人“忧心忡忡”的一块大心病。

  究竟为什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实行,会在业内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呢?一般来说,开发商的资金来源分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预售款,其中预售款就是购房人提前交纳的首付款(或全款)和贷款到账部分。下面来看一组数据便知道预售款对于开发商资金链的重要性,据中原地产对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监测数据显示,2006-2009 年预售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比重达四成;此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1-6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33719亿元,其中,定金及预收款8064亿元,个人按揭贷款4538亿元,两者合计12602亿元,是同期国内贷款的2倍。因此,一旦政策出台,将商品房的“预售资金”被银行、房管部门和国土部三方共同监管起来,并通过开发进度的不同节点进行调配使用,无疑给开发商的资金链带来更大的压力,不仅会打乱一部分企业的资金安排和拿地计划,甚至会影响一部分中小房企的生存问题。

  在商品房预售制度实行以来,预收款的自持帮助中国很多开发企业发展壮大,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时下预售制度中确实存在诸多的不完善和隐患,也造成了不少的恶劣事件,例如资金链断裂造成“烂尾楼”,而给购房人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对于预售资金监管的加强,是中国房地产发展逐渐成熟和完善的一种表现,积极作用不言而喻。不仅更好的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还会减少开发商偷税漏税的机会,并且杜绝一些开发企业滚动开发的激进模式。

  但是也有人担忧,如果遏制开发商预售资金,相当于增加了开发商的开发成本,短期内可能会促使企业加快推盘,增加上市量,长期来说或许会催高房价。对此,笔者认为大可不必过人担心,以天津为例,天津自2008年便开始启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到目前为止已经基本上“覆盖”全市范围,这不仅没有给市场带来任何的负面影响,反而让天津的开发企业都生存的更加稳固,“烂尾楼”事件已经鲜有出现。所以,如果一时半会不能取消中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那么就让预售资金监管在全国都慢慢的推行开来吧,这是中国房地产发展必须要做的,因为制度的健全和严谨是进步的最好表现。但是希望我们的预售监管制度对监管部门也要有更多制度和管理上的把控,不要出现像其他城市监管部门挪用款项的现象;此外,对于不同信用级别的开发企业或许可以执行差别化的预收款监管制度,让更多有能力有实力的企业可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去发展壮大,别束缚了他们发展的脚步。(文/范晓红)

作者:范晓红 编辑:张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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