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市场属于市场自由调控范畴,作为职能部门不便就此事发表意见,关于房产价格紊乱的问题你们还是联系物价部门吧。”浙江省杭州市房管局这样回答媒体的问题。
抢房大战已经展开。4月10日,浙江省金华刘女士为儿子购买一套二手房子作为婚房,不料在向房产中介支付完定金后,房东宁愿支付其5万元违约金也不同意卖房。购房者楼小姐4月11日下午1点在杭州裕兴不动产有限公司相中一套房子,当天下午5点半,楼小姐接到杭州裕兴不动产有限公司打来电话称,4小时前看的房子现在已经由原来的150万元上涨到165万元,而且现在要购买此房的人已经排队了。
房价如此混乱的情况到底应该由谁监管,这是监管真空还是另有其他原因不便插手?所谓房地产市场属于自由调控的论调并不能完全解释目前的问题,房价的疯涨并非买卖双方在市场公平博弈的结果,很显然目前的房价并非由供给需求决定,房价的涨幅早已超出理性区间。作为职能部门就应该“在其位,谋其政”,在杭州市房产管理局网站的机构职能中,明确标注房管局有“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管理……负责对二三级市场房产转让、交易、抵押、租赁、互换、评估、中介服务等进行管理”的责任。
况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多数都是购房者被告知房子已经涨价,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根本没有一点话语权,不容一点犹豫,稍有迟缓房价就变了脸,真可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即便是毫不迟疑地下单,还面临着只要未过户,房东随时可能违约的风险,相对几个小时上涨几万元的成本来说,规定的违约金根本不对房东形成束缚。如此混乱的市场,难道还不应该有人监管?(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