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难题待解:资金压力大 动态管理难执行 |
house.hangzhou.com.cn 2009年11月03日 14:45:45 星期二 来源:瞭望 |
原题:廉租房难题 包头市东河区因财政紧张,去年底申请的4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项目被全部砍掉。作为困难居民较多的老城区,东河区恰恰需要大量廉租房 本刊记者近期在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等地采访了解到,当前部分城市在廉租住房建设与配租工作中,面临入住居民迁出难、土地划拨周期长、建设资金压力大、建设和保障模式难选择、缺乏机构和立法保障等难题。 部分基层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建议,进一步研究、完善廉租住房建设与配租的相关政策,加快住房保障制度立法和管理机构建设步伐,以促进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顺利实施。 动态管理难执行 光滑的地板砖、崭新的窗帘、油亮的茶几……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世纪新村小区,本刊记者一走进低保户张建辉家的廉租房,立刻感受到了浓郁的生活气息。 2008年底通过资格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张建辉一家搬进了这套49平方米的廉租房。57岁的张建辉说:“虽然小点,但比以前租的旧瓦房强多了。” 随着各地廉租住房建设、配租规模扩大,近年来,与张建辉一样住上廉租房的群众迅速增多。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张晓敏说,目前全市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居民为4965户,但是到2009年底,已建、在建的廉租房将接近5000套,因此近几年内呼和浩特市实物配租的比例将大幅提高。 随着配租户增多,入住居民迁出难的问题也开始显现。张晓敏说,按照动态管理的规定,收入超出廉租住房保障线的家庭不得再享受补贴或配租待遇。停发补贴容易操作,但让居民迁出廉租房却很困难。2006年启动实物配租制以来,虽然部分家庭的收入明显增加,呼和浩特市却没能迁出一户。 她说,动态管理难执行,廉租住房可能成为政府的投资“黑洞”,社会保障效用也将打折扣。然而,实行租售并举或共有、限制产权的模式,又不利于建设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刘巍淇说,为有效实施动态管理,青岛市规定住户必须同廉租住房保障部门签合同,收入每半年审核一次,凡收入超标的住户必须迁出,否则将上调租金或交法院处理,但执行起来也有一定难度。 资金压力大 建房得经过立项、规划、征地、施工等过程,与单纯发补贴相比,不仅手续繁杂,还得耗费更多的时间。张晓敏说,以划拨土地为例,呼和浩特市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大部分位于城郊,如果占用村集体的土地,只有将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地方政府才能划拨。 此外,如果占用耕地,还须层层审批,要走完这些程序,至少得半年时间。2008年至今,呼和浩特市仅有1个项目在半年内办完了手续。 由于建设廉租房一次性投入大,部分地区还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包头市房产管理局廉租科科长黄国明说,今年包头市有15338户居民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全年的补贴总额约为2500万元。相比之下,包头市今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019套、17.7万平方米,投资额高达2.33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他举例说,包头市东河区因财政紧张,无力匹配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资金,去年底申请的4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项目被全部砍掉,导致今年东河区无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然而,作为困难居民较多的老城区,东河区恰恰需要大量廉租房。 配建模式相对可行 本刊记者采访了解到,廉租房无论是集中建设,还是在商品楼盘中配建,目前都存在一些不足。但相比之下,配建模式相对可行。 据刘巍淇介绍,目前青岛市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居民有9300户。根据规划,2008~2010年,青岛市计划通过配建、购买、改造三个渠道,每年新增廉租住房3000套,其中配建套比例占90%以上。 他分析说,与政府在偏远地区划拨土地、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模式相比,在商品楼盘中配建廉租房属市场化运作,不仅居住和上学、就医等环境相对较好,生活成本低,还能避免低收入家庭聚居和被边缘化的问题。 同时,将配建一定套数的保障性住房作为开发商品楼盘的条件,既保证了建设规模,又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但是,由于开发商缺乏配建积极性,加上商品楼盘开发进度受市场影响大,直接影响配建的进度,加重了管理负担。 刘巍淇认为,弥补配建制存在的不足,可以采取“大集中、小分散”的思路,即大商品楼盘配建,小商品楼盘以出钱代建,收取的资金则用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此外,为便于调度、管理,2010年起青岛市还计划由国有企业、市直企业建设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以更好地利用行政手段,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 需加快机构和立法建设 缺乏立法和机构保障,也影响了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历建伟等人说,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只有规范性文件,从住房保障制度的保障标准、对象的遴选与退出机制,到资金拨取和使用、房屋建设、供给等工作,地方在很多方面实行的是土办法。 机构建设滞后,也制约着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刘巍淇、黄国明等人指出,随着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规模扩大,管理、服务都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然而,目前很多基层的住房保障办事处只是无编制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虚设机构,兼职工作人员的精力又有限。 此外,部分地区财政部门不给基层的办事处匹配工作经费,甚至还截流上级部门拨发的办公经费,挤占和挪用配发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影响了住房保障管理体系的搭建工作。 受访的多位基层干部希望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正式、详细地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保障对象的遴选与退出机制、项目建设管理、廉租房管理机构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地方在工作中有法可依。 |
作者:任会斌 邓卫华 编辑: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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