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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房率”的合理之争
house.hangzhou.com.cn 2009年09月10日 09:16:01 星期四  来源:住在杭州网

  -声音

  北京出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一改变楼市“惯例”的规定,也在社会上引起各方争论,不少网友纷纷对该政策的出台表示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公摊面积在哪里?是什么?开发商是如何处置和管理的?按套内面积计价,不是进步,而是回避矛盾。——网民“FASTEP”

  小区的公共建筑可能会大幅度缩水。

  ——新浪博客博主“xiaodaofei”

  我觉得这是个大快人心的事情。全国都应该这样,不过公共面积大小应该立法,避免开发商偷工减料。另外,这个可能会导致房价会涨,这也是一件好事情,没有暴涨哪有暴跌呢,最终受惠的还是老百姓!

  ——网友“wxcnl”

  按套内面积开发商也会做猫腻,可以把公摊面积变小,原来公摊的变成不公摊的,这已经引起了非常大的愤怒(比如北京高教新城、广州天河楼盘华南御景园一期),为什么不按照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中对业主最有利的面积计算。——网友“greentooth1234”

  虽然按商品房套内面积计算给广大购房者一个希望,但这项政策出台的同时却没有相关具体的制度来保障实施,政策是好的,但是真的能给购房者带来实惠吗?如何能保证它不变味呢?

  ——网友“clonesheep1986”

  购房者疑虑的是分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譬如,楼梯间哪里有那么大的面积?电梯井面积是否属实?物业的服务用房为何有那么多?在信息相对很不对称的当前,要让每个不熟悉房地产的购房者知道分摊面积的计算办法,并不现实。当分摊面积成为开发商作假的“猫腻”,不管用何种计价单位,房地产当中的面积计算纠纷并不会因为计价方式的改变而有所减少。

作者: 编辑:张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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