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房产调控新政 本地及外省市居民只能新购一套房 |
house.hangzhou.com.cn 2010年10月11日 21:48:10 星期一 来源:杭州网综合 |
各地方细则一览表 继上海、深圳等地限购令出台之后,10日,宁波推出严厉调控政策,杭州网整理了全国各地新政,以作参考。 宁波发布时间:10月10日 坚决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否则暂停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普通住房2%、其他房产3%。恢复收取普通住房交易中个人缴纳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和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3项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 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全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新取得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低层、多层建筑主体结构结顶,中高层、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完成三分之一及以上,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配合契税新政相关细则出台 按照通知,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此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
作者:杭州网综合 编辑: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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