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本埠要闻
公租房租金要低于市场水平
house.hangzhou.com.cn 2010年09月01日 09:18:02 星期三  来源:浙江日报

    今天(8月31日)在杭召开的全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现场会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把发展公租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民生、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点,积极探索加快建设公租房的新路径,让更多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得到政策实惠。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对会议作出批示,副省长陈加元到会讲话。

    会议就社会关心的一些问题释放出明确信号。如目前不少市县经济适用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已放宽到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对公租房,其收入线准入标准应当再适当放宽一些;按照租住者付得起、政府可承受的原则,租金总的来说要低于市场水平;切实落实用地保障,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建设所需用地指标,可在全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下达。

    会议要求,千方百计筹集公租房的建设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充裕的地区,可以统筹调配用于公租房建设;土地出让金计提一定要到位,省里将对此重点检查和督查;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租房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要不断探索完善公租房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施晓义 编辑:袁芳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