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余杭区发布房产新政,对开展购房促销活动的项目(以备案清单为准),按照每套4万元的金额,给予购房补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推进“好房子”建设。试点开展住宅品质提升工作,推动《杭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加快在余杭落地实施,加快建设更高品质宜居商品住宅。
(二)优化公积金服务。加快信息互联互通,优化公积金提取流程,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直付商品房首付款。进一步提升信贷管理质效,落地公积金贷款购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新模式。
(三)实施购房支持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购房促销等多种活动,给予购房业主一定优惠。2025年6月10日(含)起至2025年6月30日(含)前,对开展购房促销活动的项目(以备案清单为准),按照每套4万元的金额,在办理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给予购买相应项目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家庭补助(共有产权房按照首次认购份额比例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补助总额度1600万元,按网签时间实行“先买先得”,兑完为止。
(四)延长专项购房补贴实施周期。在落实市级A-D类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市级E类、区级E类及以上等次高层次人才购买余杭区新建商品住宅,给予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政策实施周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含)。
政策问答
1.本次购房补助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2025年6月10日(含)至2025年6月30日(含)期间,购买开展促销活动项目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家庭可享受每套4万元的购房补助。本次购房补助总额度1600万元,按网签时间实行“先买先得”,兑完为止。区住建局将根据网签情况发布相关公告进行提醒。
2.哪些属于开展促销活动的项目?
促销活动由房地产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车位优惠、房价优惠等,具体内容以企业发布为准。全区共有14个项目参与,详见下列清单。
3.如何申请补助?
答:购房家庭在完成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后,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契税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区住建局(房管)窗口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相应标准予以补助。
4.申请补助的截止时间是到什么时候?
答:购房人须在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后并在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次月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如项目延期交付的,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日期次月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5.哪些情形不能享受补助政策?
答:为更公平公正地执行相关政策,对政策发布后,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再次购买余杭区新建商品房时不能享受本次补助政策。同时对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商品房,再次销售时不能享受本次补助政策;房产企业在办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后,应将该商品房有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张贴并书面告知后续购房者。
6.人才共有产权房如何认定补助金额?
答:人才共有产权房将根据首次认购份额进行补助,具体以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