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常见问题
1、关于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申请贷款的有效期
答: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等)申请贷款的,签订合同时间和贷款申请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不超过24个月。
2、关于离异后单身职工申请贷款提供证明材料
答:离异后单身职工申请贷款的,需提供离婚证、单身具结书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民事调解书)。
离异后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且抚养权归借款申请人的,需同时提供未成年子女的住房情况证明。
3、当前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4、贷款期间,如变更过借款期限的,贷款利率是否调整?
答:因借款期限变更使得适用贷款利率发生变化的,适用贷款利率按变更后累计贷款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5、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贷款如何扣收?
答:公积金贷款扣款日恰好碰到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扣款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扣收。
6、公积金贷款的首月还款和末月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答: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第四十条第四款,借款人首月、末月还款金额中的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