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围绕“民呼我为”“民呼我应”理念,杭州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精神,积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重要措施,以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租房需求。
今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闲置非居住存量房屋、租赁住房用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致力于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作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杭州从哪些方面入手?怎么做?进展如何?跟着小编来看看!
多部门联动 共同研讨发展计划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涉及土地、房屋、税收等多方面工作。7月上旬,为摸清杭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基本情况,根据《意见》文件精神,局牵头拟定《杭州市保障性住房租赁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并多次组织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规资局、市建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讨论会,共同探讨摸底调查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
随后,7月下旬,为充分了解我市产业园区、企业职工宿舍及村集体建设用地(含村级留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局组织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规资局、钱塘区、临平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及六区所属产业园区和产业园区代表企业等分别在钱塘区、余杭区召开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座谈会,围绕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座谈交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需求情况,为《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案》的制定提供支撑。
从实际出发 全面开展摸底调查
8月13日,市政府组织市发改委、经信局、建委、规资局等部门及上城、拱墅等十区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查摸底工作专题部署会,并下发《杭州市保障性住房租赁摸底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市级层面由市住保房管局牵头,联合市规资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成立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调查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区摸底调查工作;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并执行。
本次摸底调查工作分为“摸底调查”、“统计整理”、“分析总结”三个阶段。在摸底调查阶段,各区政府统筹协调区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辖区内符合调查对象的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开展“拉网式”摸排,全面理清全市范围内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在统计整理阶段,市工作专班根据各区调查情况,开展全市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工作;在分析总结阶段,市工作专班对全市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摸底调查工作报告。
科学化制定 积极推进出台方案
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局正在同步开展《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拟定工作,明确保障性租赁对象标准、租金确定、房源筹集方式、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预计在10月底前出台。
其中,《意见》要求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年度计划。为此,局将根据各部门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调查情况,按照“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要求,制定杭州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方案,为新市民提供充足、经济的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