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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家庭如何界定?杭州住房限购操作细则
2016年09月20日 11:29:28 星期二

昨天零时起,杭州市区范围内正式施行住房限购政策,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为解决市民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疑惑,杭州住保房管部门印发了《实施住房限购有关事项操作细则》的通知,对买房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

《细则》介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除了上述材料,还需提供拟购房人签字确认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统一至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信息确认即可;对于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杭州市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

依据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才可跟购房者签订住房合同。

房产交易机构办理房产交易确认手续时,应查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和《杭州市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未办理房产交易确认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限购规定从事销售、经纪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拒不整改的,暂停网上签约资格。

相关表格,可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

相关问题:

1.如何理解限购政策中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答: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拥有杭州户籍,即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其余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体户籍认定以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为准。

2.如何理解“限购”?

答:指限制居民家庭通过市场途径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包括非住宅),包括与他人共同购买,不包括因继承、赠与、交换、分割、房改、法院裁定等取得房屋。

3.如何界定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

答:指居民家庭购房当时其名下拥有的住房,包括已经所有权登记的住房以及办理预告登记、商品住房预售合同签订备案、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的住房。

4.杭州市区住房情况证明到哪里申请办理?

答:向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下沙房管局、滨江城建档案馆、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萧山区房管处档案馆、余杭区房管处申请办理,可任选其中一处办理。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张康康 编辑:张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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