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港城市公馆"预转让"纠纷后续:系科研用地 |
house.hangzhou.com.cn 2019年04月09日 08:54:54 星期二 每日商报 |
上周,风暴眼君报道了“浙港城市公馆逾期不交付,开发商‘失联’”一事。 经确认,该楼盘开发商:杭州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是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 但是三天过去了,开发商仍处于“失联”状态,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也表示:暂时还联系不上开发商。 值得一提的是,风暴眼君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处了解到,该项目是一块科研用地。? 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相关负责人袁先生介绍,该项目是历史遗留项目。 “之前拿地单位是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公司,后来(2014年)破产了,法院清算后有两个单位(2016年)来接盘,”据袁先生介绍,杭州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是之后接手项目的公司之一。 “当时,经市里协调,改变土地条件,但项目用地性质还是科研用地,”袁先生说,按正常流程,改变土地条件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然后才可以按照最小单元进行分割转让,才可以办证。 但目前,该项目就“改变土地条件”这一环节都没完成审批,土地出让金也暂时没交。? 袁先生还表示,若是按正常流程走下来,该项目会涉及到领预售证、或现售这一步,但在此之前,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个人之间签订一些合同,就不在正常流程范畴。 此外,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鉴杰也表示,虽然房屋预转让合同跟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一样,都是民事合同。但是,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涉及到购房者权益保护等问题,有相应的政府机构的监管(网签制度等)。 而预转让合同并没有类似行政上的监管,当合同双方对其效力及权利义务的履行发生争议时,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结合风暴眼君上周发的后续报道“你可长点心吧,这种房子千万别再买了!”(?详情戳这里) 再次提醒各位读者,没有预售证的房子千万别买,出了事后悔莫及。 |
作者: 编辑:邹卓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