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楼市新闻>>国内外要闻>>
为了精装修降标减配不留证据?多个楼盘关闭样板房
house.hangzhou.com.cn 2018年09月20日 08:22:09 星期四  钱江晚报

样板房,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楼盘的门面,也是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中的重要因素,颇受房企重视。以往,每个楼盘开盘前,都会精心设计和布置样板房,以吸引购房者下单。

不过最近几个月,尽管杭州多个楼盘已经开放了售楼部甚至开始销售,但却迟迟没有开放样板房,或是在销售期间关闭了自家的样板房。

记者了解到,这背后的原因,除了开发商对外宣称的“对样板房进行整修”,或者“难以承受较多的人流量而关停”,更多的是担心样板房所呈现出来的装修标准,与日后实际交付的大大不符,害怕购房者拍下照片留下证据。

1.曾经少不了的样板房 如今项目清盘了,可能还没露脸

有过看房经历的购房者,对于样板房一定不陌生。一般来说,置业顾问会先给购房者讲解一些板块、地段,再在沙盘旁介绍项目具体情况,随后就会带着购房者到样板房进行参观。参观样板房,几乎已经成了如今销售房子的过程中约定俗成的一个必要环节。

然而,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发现,如今不少楼盘的样板房一直无法参观。“买房前总是想看一下样板房的,这样会有一个比较直观的体验,也看一下精装修的风格和标准。但是现在很多楼盘都不让参观样板房,说短期内暂时关闭了。”有购房者近日向钱报反映了这样的情况。

如果说是一个刚上市的新盘,那还属于正常情况,因为工程进度有先后,一些开发商会选择先开放售楼部,等样板房造好了再择日开放。

但是,市场上有不少楼盘房子都快要清盘了,样板房却还一直处于关停状态。X楼盘就有这样的情况,虽然已经陆续开盘了几次,但是样板房却从未对外开放过,记者询问后得到的说法是:样板房一直处于整修状态。

位于临平的B楼盘,也一直没有开放过样板房,但这并不妨碍它的热销。首次开盘摇号登记的当天,据说有不少人甚至从未到过售楼部现场,就前去登记买房了。这得益于该盘和周边二手房价格倒挂幅度明显,尽管没有样板房供购房者参考,但丝毫不影响它的热销。

W楼盘则是在销售了一段时间后关停了自家的样板房,开发商的说辞是:“样板房针对的是一期和二期的房源,目前销售的是三期和四期的,不具备参考意义,因此关闭整修了。”

还有一些新开售楼部的项目,其样板房也迟迟没有面市。

2.担心落差太大 开发商不愿开放样板房

那么,房企究竟为什么纷纷关闭或者不开放样板房呢?

如果说在楼市行情十分火爆的时候,许多开发商给出的“人流量大,样板房不具备接待如此多客户的能力”,这样的理由还能站得住脚的话,如今随着行情逐渐趋冷,这种说辞就显得没有说服力。

记者了解到,房企不愿开放样板房的背后,是担心样板房打造得太精美,和今后实际交付时差距太大,购房者有可能拍下样板房照片作为证据;而如果样板房敷衍对待,又会让购房者失望放弃,想来想去,还不如不开放样板房,让购房者留有想象空间。

事实上,近期已经有不少楼盘业主开始维权,虽然他们购买的房子还没有交付,但他们得悉精装标准会减配,也到工地实地探访后,发现房子的质量不过关,就开始找开发商讨要说法。

3.不开放样板房的背后 是房企在装修上减配降标

有业内人士戏称,接下去将会是“维权大年”,那些被限价的楼盘,房企为了成本和利润的考量,会对项目做减配或降标。

据知情人士透露,某热门楼盘,一度有上百项减配的条款供开发商领导参考选择。某楼盘营销总监曾直言,减配势在必行。这是在房企拿下高价地又受到限价政策影响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利润惯用的手段。

如果房子实际交付时拿不出跟当初精美的样板房同等水平的装修产品,购房者势必不满意,于是开发商学“聪明”了,索性以各种名义或借口不开放样板房,避免购房者有直观的对比。

某著名楼盘的样板区就非常出名,其精美华丽,对于购房者颇具“迷惑性”,十分吸引人,但到了实际交付的时候,却让业主们大失所望。如今,许多楼盘做得甚至更为过分——精装修备案价超高,又担心实际交付时完全达不到这种标准,索性调整了样板房的装修标准,按照较低的水平来,避免有过大的落差,据悉T楼盘就是这样做的。

还有房企对于自己精装修标准的宣传讳莫如深,尽量避免落到文字上。这样日后如果遇到业主维权,至少可以杜绝在书面材料这一类的证据上落下把柄。

还有不少楼盘虽然开放了样板房,但是却在样板区内贴着大量“非交付标准”的文字标识。一位购房者这样调侃这一现象:“一圈转下来,大部分都不是交付标准,可以说这个样板房没任何参考意义,确实可以关了。”


作者: 编辑:邹卓琪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7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