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国内外要闻
楼市政策三箭连发力度超预期 交易量有望回暖
house.hangzhou.com.cn 2015年03月31日 09:14:42 星期二  来源:上海证券报

  短短四天之内,多项房地产政策落地。

  昨日临近下班时分,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通知: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文: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而就在上周五,国土部、住建部要求2015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

  “货币、财税、土地三箭齐发,且一箭猛过一箭,足见房地产政策的基调已经从原来的压制转为全面放松。”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说,这是房地产政策向市场化的回归,是新常态下的做法。

  政策力度超预期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的通知称,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目前的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

  超预期,是市场对这次楼市政策力度的感受。

  “二套房贷款政策远远超过市场预期,特别是首付比例降低到40%,将对市场带来巨大影响。”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记者,这有望刺激有效购买需求,而对二套房松绑,意味着改善需求将全面被鼓励。

  专家说,本轮政策“组合拳”偏向支持二套合理改善型需求,且放松幅度超过此前预期。从历年北京市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10年二套房首付比例统一为40%,此后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自2013年起,二套房首付比例一直维持在70%。此次二套房首付比例重回2010年以前水平,以购置一套总价200万元的二手房来看,首付金额可下降60万元。

  “从我们对北京一线经纪人的调研来看,3月换房需求在整个需求中的占比约为70%,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和营业税新政落地,将引导更多房源入市,改善性需求入市的步伐也会大大加快,二手房市场将更活跃。”专家判断,不排除未来政策还存在继续放松的空间。

  专家对上证报记者说,上述新政策是新常态下的做法,政策取向仍是鼓励刚需和改善性需求。

  楼市交易有望回暖

  实际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房地产领域,指出要“稳定住房消费”,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与此同时,将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住房公积金等领域改革。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房地产的定调相对平稳和积极,是近年来针对房地产市场少有的“暖风”。

  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认为,按照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思路,下一步还有可能对交易环节税费标准以及首套房的房贷进行调整,不过北京、上海放开限购的可能性较低。

  他认为,已经出台的新政可以短期缓解楼市压力,但从中长期来看,未来房产在居民资产配置中比例下降的大趋势恐难扭转。

  事实上,记者从多个层面了解到,目前二手房市场存量已经很高,在财产公示制度以及房地产税等制度建设的影响下,加上房价目前处于高位,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配置品类,已被许多投资者所减持。相反,在预期中国改革大步向前的背景下,投资A股成为更多人的选择,这也成为楼市调整的原因之一。

  专家说,楼市新政会刺激改善性购房需求提前释放,楼市交易会有所回暖,但房价不会大涨,而是继续分化。

  “房地产政策逐步向‘正常化’回归,超出我们的预期,利好整体市场。”中金公司王汉锋分析说,后续地产成交量的走势成为关键。政策明确以后,地产成交能否复苏继而投资和新开工能否有所恢复,成为值得关注的趋势。如果成交量复苏带动投资和新开工企稳复苏,将对经济增长企稳复苏做出正面贡献,这也将改变目前市场对于增长相对悲观的预期。

作者: 编辑:邵烨映
更多>>  
郭德纲生二胎豪宅揭秘 
 
新世界豪宅排行榜 
 
阮经天购豪宅似将结婚 
 
田亮9套豪宅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